南京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定义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定义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定义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定义是什么?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指的是对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进行相关的质量检验,使其达到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那么,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定义与其验收合格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由为您解答。定义:分部工程分为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建筑屋面分部、给排水与采暖分部、建筑电气分部、通风与空调分部、电梯分部。每个分部都有子分部或分项工程,为保证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需要按照规定对其进行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的规定。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B划分;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过程中,应按本规范各章一般规定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记录;3、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D的格式记录。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a、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本规范主控项目的规定。b、 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本规范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c、 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d、 其中有允许偏差的1.5倍。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达到本规范的规定;5、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a、应具备本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b、 应具备表13.0.6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c、 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由以上信息可知,分部工程即某一建筑工程各个环节,其质量安全关系到建筑工程在日后使用中是否会出现种种问题。由于对分部工程质量合格验收有相关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以上就是关于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定义与其验收合格的相关规定的解答,更多相关问题请咨询。
  
  
  

·在劳动关系当中,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至于在劳务关系
    在劳动关系当中,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至于在劳务关系当中呢?此时的主体可能不是用人单位,如果你在工作中受了伤,劳务关系赔偿又是怎样的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受伤应该怎样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

·一、婚外情不构成重婚罪吗?
    一、婚外情不构成重婚罪吗? 是否构成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重婚罪是重复了婚姻关系。这是我国刑法对重婚罪的定义。民法中,我国新婚姻法规定,不再认定事实婚姻的存在,但是在实际审判中,我国目前依然以事实婚姻构成的重婚罪来追究重婚罪者的法律责任。 二、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

·欠钱起诉费用如何计算?
    欠钱起诉费用如何计算讨债起诉,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与诉讼标的有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

·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分居的,在分居期间各自肯定都是有自己的生活,而在这段期间内也就会实际取得一些收入,甚至还会负有一些欠债。那对于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若属于的话,则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范围 首先,明确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范围,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

·如何做无罪辩护?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如何做无罪辩护?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生命和自由是人的一生中十分珍贵的东西。如果被告人符合无罪辩护的法定事由,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无可厚非。那么,辩护人如何做无罪辩护呢?哪些情形下可以做无罪辩护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法定事由 无罪辩护——是为不应失去人...

·符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符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的条件的,施工单位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实际上有些时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原本就是无效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直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1、违反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订立的建设工程...

·非法集资50万会如何量刑?
    非法集资是国家一直在大力打击的一种犯罪。非法集资给老百姓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无论在投资领域还是普通老百姓的借贷关系中,都很容易看到非法集资的身影。非法集资的犯罪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那非法集资50万会如何量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非法集资50万会如何量刑? 以非法占有...

·中国公民境外登记结婚重婚吗?
    中国公民境外登记结婚重婚吗?构成重婚罪,国外登记当然与国内没关系,但是只要符合重婚罪的条件,就构成。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四种类型:第一种,是指办过结婚登记的人与婚外第三人又登记结婚的行为;第二种,...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