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劳动者在外兼职而解除劳动关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劳动者在外兼职而解除劳动关系?
您的位置:首页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劳动者在外兼职而解除劳动关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三十九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内部制度违规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须由用人单位证明内部具有合法有效的禁止违规兼职的规章制度,且劳动者的违规兼职达到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可知,对于员工的兼职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考量是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是否构成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造成重大损害以及是否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事实,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适用第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第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本单位提出,员工拒不改正。

·敲诈勒索罪的案例分析
    在敲诈勒索犯罪中,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将指定被害人把钱财放于某地点的信息发给被害人后,即属于犯罪行为终了。行为人即使放弃犯罪而没有到指定地点取财,属于犯罪未遂而非犯罪中止。敲诈勒索罪是迫使受害人交出财物的时间、地点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以后指定的时间、地点。属于结果犯,认定既、...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房子70年产权可续期,无需申请,无前置条件。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业主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也不收取相关费用,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住宅性质的住房土地在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而商业供地或工业用地不仅土地...

·什么条件下使用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车辆行走在路上,磕磕碰碰总是难免的。北京处于政治商业中心,车流量大,及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快速处理,避免堵塞交通,这时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就起了很大作用。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能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但是可以什么条件下使用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无期徒刑关多久,什么时候可以出狱?
    古人言:一失足成千古恨。有时我们会因为一些错误的想法或执念而犯下过错受到法律的制裁,轻则警告或罚款,重则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那么有关于无期徒刑,一般要对犯罪分子关多久呢?下面由我们详细为您解释。 一、无期徒刑的定义是什么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租房是公有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当事人无权分割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有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指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盗掘古人...

·小偷换二维码定罪标准是什么
    不法分子采用秘密手段,偷换商家二维码获取财物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应当属于盗窃行为,达到法定数额后可以构成盗窃罪。在不法分子偷换商家二维码获取财物行为的过程中,偷换二维码是其获取财物的关键。商家向顾客交付货物后,商家的财产权利已然处于确定、可控状态,顾客必须立即支付对...

·司法鉴定结果算第几次?
    在劳动纠纷案件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于当事人的伤残等级的确定都需要经过司法鉴定程序。但是如果对于当事人的伤残情况进行了多次鉴定就可能存在几次鉴定的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就产生了司法鉴定结果算第几次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司法鉴定结果不同的原因 由于检材...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一、请借款人当面写借条 一般来说,借条的格式为: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写明事由和还款日期,涉及到金额的,必须大写。还应注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和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条人增写其他内容。 要核实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信息,签的名字要与身份证名字相同,...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子女抚养义务吗?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子女抚养义务吗? 您都知道,孩子在成年之前是需要父母进行抚养的,我国法律也规定了,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因为一些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子女已经成年了父母对子女还有抚养的义务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