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我国南方雨水比较多,政府经常会加固堤坝,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政府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方,然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协议。这份协议书非常重要,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效力等同于合同。那么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本公司河道改造工程等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工称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工程承包范围:
  
  3、工程承包内容为: 河道改造工程的材料供应和施工以及该项目涉及的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和工程决算资料整理、递交等相关施工内容。
  
  三、工程计价及计量方式
  
  1、工程量计算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乙方提交的竣工图、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和工程施工中相关文件等作为计量依据。
  
  2、本工程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中的相应项目按实计取执行结算,(含临时工程费)。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 年 月 日一20 年 月 日,共天。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1)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工;
  
  (2)甲方未能提供施工条件或施工配合的;
  
  (3)甲方要求停工;
  
  (4)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更的;
  
  (5)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河道改造工程的质量验收按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能顺利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处理至合格要求为止。
  
  六、合同总价款:
  
  金额(大写、约人民币),最终合同价款,根据施工图设计工程量、设计图纸外增加工程量及现场签证工程量结算。
  
  ¥:约 元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7天内签复,7日内未签复视为甲方认可该签证。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免费向乙方提供堆料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水、临电,乙方的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积极为乙方排除一切施工干扰,社会干扰及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合理,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正常施工管理要求。
  
  (3)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査和监督管理等。
  
  (4)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5)乙方在施工时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
  
  (6)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乙方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人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8)乙方必须确保各种配备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河道施工所用的材料由乙方按设计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进场时经甲方现场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签字同意方可使用,甲方检验认为不合格的应在材料进场2日内向乙方及时出具书面意见,若甲方逾期出具书面意见或不及时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九、质量验收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申请后3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验收。
  
  十、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的方式向乙方拨付工程价款:每月15号按当月完成工程量计价款的80%支付进度款。
  
  工程完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同乙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审计并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97%,并按工程决算的3%扣取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运行一年后,经发包人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发包人于10日内一次性付给承包人。
  
  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汇到乙方指定账户上,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变更。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日期:
  
  综上所述,河堤工程关系到沿线居民的生命安全,因此政府必须选择具备资质的承包方。在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中,对河堤工程概况、工程质量标准、承包范围、工程款结算方式及双方责任都要进行明确约定。协议书非常重要,以后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包方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要求索赔。
  
  

·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而言,这类的犯罪是和民事诉讼程序接轨的。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12条对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当事人,并且涉嫌通过虚假诉讼达成自己目的的。不管是为了钱财也好,为了陷害他人的名声也罢,都是属于虚假诉讼的。民庭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就会把案件材料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了。当然,这只是一种...

·法律规定什么样的财产可以继承
    什么样的财产可以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具体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国家机关在对信息进行公开时,若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问题,需要保密。司法机关对于案件的侦查手段等也是不会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公布。为了制止那些非法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你是否知道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司法...

·工伤评残等级不服怎么办
    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

·小孩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内容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交通事故发生时一般情况下我们无法保证小孩子不会受伤,往往很多情况下未成年儿童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概率反而是最高的,这种情况下,许多家长对于小孩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不是很了解,不知道要怎样赔偿,要赔偿什么项...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一、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写明: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有什么不同
    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有什么不同1、定义不同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是指罪犯完成了他的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产生了,已经对他人或者国家利益产生的实质危害。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劳动合同法工资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虽然不同岗位的工资待遇都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是有一点劳动合同法当中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在给员工支付工资的时候,是不得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各方面本身就是劳动关系当中的关键所在,本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以先来了解一下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工资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工...

·任意拍卖的原则
    任意拍卖是依照民法的规定,把物品在公开场合下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卖给最高出价人的一种买卖活动,任意拍卖的目的是换价,即把物品换成货币,不一定与债务有关系。任意拍卖的原则:
    (一)禁止违法拍卖
 ...

·劳动合同三年以上有什么好处?
    劳动合同三年以上有什么好处?企业员工的劳动合同签3年的好处如下,企业和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可以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的工资低于转正期,而且在试用期内,若员工表现不好,试用期不合格,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