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板解除劳动关系不签字有效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老板解除劳动关系不签字有效吗?
您的位置:首页  »  
 

老板解除劳动关系不签字有效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如今我相每个人都知道,如果你要去一个公司上班,都需要签一个劳动合同的,而且也是必 须要签的。这不仅可以更好的保证公司的权益,同时还可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如果是想要 离职的话,是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老板解除劳动关系不签字有效吗?我们一起来看下。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一事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所确定的书面文字,表示公司和员工都有想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就解除的条件达成了合意。这种解除方式是有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这种方式也符合契约精神,就所有的合法解除选择中,协商解除是最安全的一种。
  
  你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本质是一份合同。“协议”和“合同”从法律上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合同什么时候成立,什么时候生效,《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中没有涉及。但是我们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全可以使用该法的条款来执行。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这里的“签字或者盖章”通常是针对不同的对象而言的。我们国家的体制决定,自然人(即个人)看签字,法人(即单位)看盖章。如果自然人要盖章,其实不保险。在我国,私章到处可刻,合同上个人盖章不签字,存在很大的风险。
  
  但是公司公章则截然不同。公章是代表公司的印记。当公司成立时,工部门就留存了公司公章的印鉴,一旦发生争议,可以比对章的真实性。相反,公司采取委托人签字的方式,倒存在一定的风险。通常与公司签署合同,不盖章,是不行的。
  
  当然,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的公司都没有公章,而是以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签字为法人的代表来签订合同。只要这个代表公司的人签了字,就表示公司签署了合同。这是不同文化的体现。
  
  可以说,合同上有公章,没有老板签字,合同当然成立;合同上没公章,光有老板签字,还需要看老总是否是法定代表人,是否是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所以,你的公司认为,合同上有公章,没有老板签字,合同不成立的观点值得商榷。
  
  不过,合同的成立不一定就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你需要注意存在例外情形。比如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效力约定了期限,必须自某一日期起才生效。又比如,合同双方对合同的生效约定了条件,需要公司老板签字才能生效。如果是这种情况,老板不签字,解除合同不生效,你就必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所以凡事都有个万一,你还需要仔细看看解除合同的条款来判断。
  由此可见,如果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不签字那就是无效。但是有其中一方,单方面解除的话,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后就可以解除了。但是需要提醒你,在以后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千万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款,以免对自己造成不利。
  
  
  
  

·集资诈骗中的高利骗局有哪些?
    非法集资最近几年在我国频繁发生,诈骗者采取一系列手段来诱惑社会群众筹集资金,主要内容是对民众承诺有高利润回报,只要投资一定金钱,过一段时间就能得到几倍的金钱数额。然而就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人陷入了骗局。那么,集资诈骗中的高利骗局有哪些?下面由来给您解答。 什么是非法集资? ...

·重婚过错方能分多少资产?
    重婚过错方能分多少资产?离婚案件中,有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比例上肯定会少于没有过错的一方,至于具体比例要根据具体的过错情形由法官裁量,因此过错方的财产分割比例没有具体的规定。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

·北京购房首付比例的标准是怎样的
    购房时您是否注意到一个现象,政策若是让首付比例下降了,楼市就会热销,若是让首付比例提高了,楼市就会遇冷,看来首付比例关系到首付的多少。那么北京购房首付比例目前多少呢?在限贷限购的政策下,让我们和我们来一起来了解下北京购房比例。 一、北京购房首付比例 9月30日,北京市出台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有好多
    交通事故不仅仅会让人的爱车受损,更多的是给受害人带来伤残,甚至是死亡。如果仅仅是伤残的话就不得不先进行鉴定再来索赔,那么交通事故鉴定是否需要交费呢,如果需要的话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是多少,这部分费用能否向肇事者索赔,在索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时应注意什么?您看看下文就会清楚了。 一...

·劳动合同法97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97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

·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无论公司大小,都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它任何企业不得强行干涉其经营管理或产权的变更。企业转让,必须由本公司全体股东(有限公司)讨论通过才可以。 企业并购的程序和流程大致如下:基础工作阶段: 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2、确定并购目标企业 3、搜集信息,初步沟通,了...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也称自侦案件的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法第二编第二章的规定,即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的一般规定均适用于人民检察院的自侦...

·工伤赔偿合同 怎么写工伤赔偿协议书
    工伤赔偿合同 甲方: 委托代表人: 乙方: ,男,汉族,年龄 岁,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在甲方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综合考虑乙方的家庭状况和甲方的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互让互谅、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

·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房产的价格不断上涨,因此很多人不得不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这样与一次性付全款买房的流程就会有一些差异,那到底购房者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贷款买房的流程——房源选择 欲购房之前应结合自己的承受能力,进行选房。最好控制在月供房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