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几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您的位置:首页  »  
 

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如今工伤越来越常见,而且工伤也分很多种,每种工伤的鉴定结果就不同。工伤简单的来说 就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 伤害。那么如果是脚踝骨折呢?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你知道吗?我们一起来看。
  
  一、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属于十级里面的第34条款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以下51种情况之一者 ,可以认定为十级工伤或职业病。
  
  (1)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瘫痕面积<30%;< p="">
  
  (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p="">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 术后无晶体;(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平方厘米;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
  
  (17)铬鼻病(无症状者);
  
  (18)嗅觉丧失;
  
  (19)牙齿除以外,节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强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和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右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平方厘米;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胁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
  
  (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复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复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复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二、法律依据
  
  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节选)
  
  i)九级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j)十级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如果骨折后行内固定手术,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如果没有行内固定手术,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 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 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 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 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还有就是:
  
  1.脚踝骨折工伤鉴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由此可见,脚踝骨折在工伤鉴定中属于十级伤残,但是首先应该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才能去做鉴定工伤等级,等鉴定结果出来只有买就可以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
  
  

·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判刑?
    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判刑? 一、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判刑 不一定会判刑。是否判刑应该在之后的法院审判后做出决定。 通常来说,在被拘留的24小时内,公安机关依法对拘留人讯问,若认为不涉嫌犯罪,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而继续刑事拘留的,案件会进入刑事程序,...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虽然想要购买,但奈何缺少购房资金,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虽然想要购买,但奈何缺少购房资金,因此也只能作罢。但在购房的时候不一定非要购房者自己支付全部的房款,在缺少购房资金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此时贷款购买房屋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的流程——房源选择 欲购房...

·民事诉讼管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诉讼管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级别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只是在本法另有规定时除外。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级别管辖...

·一、我国的起诉离婚先交多少钱?
    一、我国的起诉离婚先交多少钱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

·引水管道工程质量的验收内容是什么?
    引水管道工程质量的验收内容是什么 国家对各类建筑工程都制定了相应的验收标准,为了保证社会公共安全,每一项工程在完工后都需要进行非常严格的质量验收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不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影响,那么引水管道工程质量的验收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引水管道工程质量...

·工作人员被判刑后有养老金吗?
    工作人员被判刑后有养老金吗?职工是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判处劳动和生活的单位职工。单位还被判处为员工提供养老金购买和支付义务。还有养老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企业职工在申请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含缴费缴费年限)。...

·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比例如何确定?
    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比例如何确定?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类的医疗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但是当下社会上难免会有医疗纠纷发生,这个时候,如何计算赔偿金成了最重要的问题。那么,在确定好赔偿金额之后,又该如何确定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比例呢? 一、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

·五险一金转移至异地需要什么手续
    一、五险一金转移至异地需要的手续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

·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出申请。看好拟购车辆后,填写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资信情况调查表,连同个人情况的相关证明一并提交贷款银行。 (二)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和审批。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会及时通知借款人填写各种表格。 (三)通知借款人...

·醉酒驾车撞死人怎么判刑
    醉酒驾车撞死人怎么判刑醉驾撞死人属于过失犯罪,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对交通肇事罪是如何定罪处罚的,然后就能知道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