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长,到期后如何处置?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长,到期后如何处置?
您的位置:首页  »  
 

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长,到期后如何处置?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长,到期后如何处置?
  您都知道在农村建设的房屋,不管建设的有多豪华,建筑面积有多大,在建成之后该房屋都是属于小产权房,也就是您说的不能进行买卖但是有使用权限的房屋,对于这样的房屋您比较关系的不会是房屋能卖多少钱,而是房屋能住多少年,那么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长,到期后如何处置?
  
  一、使用期限是多久
  
  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
  
  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
  
  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
  
  住房买下,依法缴纳契税等税费,办理下你姓名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使用证,这房子产权就永远是你的,权益受法律保护。有期限的是该住房所属土地的使用权,一般商品住宅是70年,商铺40年,商住房是50年。到期后,依据你住房实际评估情况,缴纳土地出让金,你可以继续使用该住房,全国十几亿人和你一个待遇,不用怕。
  
  二、到期后如何进行处置
  
  属于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属于非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按到期时的法律处理。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倒不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说如果不能住太长的时间的话,那么不少人就不会选择自己建造房屋了,其实在我国对于房屋的土地使用期限还是很长的,一般可以达到70年,而且让您可以放心的是在使用权限到期之后还能自动进行续期。
  
  
  
  

·强奸罪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不管是不是涉嫌构成强奸罪,在定罪处罚的时候都要求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否则的话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就不能追究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强奸罪证据不足的时候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强奸罪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强奸罪因证据不足,如果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再次...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有呈现上升的趋势,未成年人因其年龄较小,分析辨别能力较弱,易因冲动导致犯罪,但是其主观恶性较小,因此我们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慎之又慎,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房产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是什么?
    一、房产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是什么? 前提是不动产在进行买卖之前,不动产之上就已经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

·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有什么方式
    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有什么方式 一、上市公司融资方式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主要是指公司的自由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是在公司内部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现金和通过留用利润等而增加公司资本。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

·怎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处罚
    怎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处罚依照刑法第176条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协议离婚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虽然协议离婚不需要离婚夫妻去法院打官司,但也不能轻视,毕竟处理的都是自己的事情,稍不注意就会在离婚之后受到损害。并且协议离婚也是会产生法律风险的,不过您知道协议离婚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法律风险:离婚协议书不具有...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与相关罪责的区分 ...

·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中,多数会委托律师来提供辩护,但既然聘请了律师的,肯定是要支付律师费用。到底我国法律中对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首先,聘请律师应交...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什么?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向他人借钱,签署了借款协议,这时双方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我们作为债务人要承担按时还款的义务,并且还可以和债权人协商进行债务转移。关于债权债务的知识很多,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那么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资料给您说一说。一、...

·追讨个人债务怎么打官司
    追讨个人债务怎么打官司一、追讨个人债务怎么打官司 1、债权人如果决定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讨债务,那么债务人可以秘密地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先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扣被告的足额财产,以利将来执行。否则,被告有了信息,会采取预防措施,让债权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2、持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