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汽车一定要有车牌,等于给车子贴上了属于你的标签,如果行驶中出现什么问题,自然是看车牌号找人。如今汽车越来越普及,所以关于汽车牌照的规定也在不断地完善,下面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有利于加强您对这方面内容的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保留号牌条件放宽
  
  此前,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也就是说,过去申请使用原车牌号要符合四个条件:1、是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2、是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号牌3年以上;3、是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4、是使用原有号牌的必须是新车。本次改革,保留原车牌的条件放宽了,主要变化有两点:1、购买二手车也可以保留原车号牌了。旧车转让或者报废后,原车主再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都可以使用原号牌,也可以申请使用新号牌。2、时限放宽,新规将使用原机动车超过3年调整为使用1年即可申请保留。同时,将保留原号的申请时限,由自原车转让或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提出。原车主在一年内没有申请使用的,这个号牌将重新进入选号池,向社会公开发放。但是,涉及原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必须处理完毕,才能申请保留号牌的“硬杠杠”没有变。
  二、系统自动保留号牌
  保留号牌是否需要专门到车管部门办理呢?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业务并不需要专门办理,在办理车辆转移、注销、迁出等业务时,系统将会自动为车主保留。一年之内购车再去申请,将自动提示车主名下原有的号牌是否使用。需要提醒您的是,6月20日前已经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且号牌使用年限满1年的,6月20日以后办理新车注册、转移登记、转入业务时,也可以申请使用原号,但要在办理转移、注销、迁出的6个月内提出。6月20日以后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且原号牌使用年限满1年的,办理新车注册、转移登记、转入业务时申请使用原号,只要在办理转移、注销、迁出的1年内提出就可以了。
  三、升级选号系统
  除了原号牌保留这一新规外,太原市还将进一步升级机动车选号系统,届时,互联网选号将更加便捷。目前,车主购车后有3种途径为车辆选号。一是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上自编自选,一共有20次选号机会。二是网上随机选号,为10选一,可以有5次选号机会。三是前往车管所业务大厅随机选号,为20选一,但只有1次机会。系统升级后,车主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手机 APP “交管12123”网上随机选号,将由10选一扩大为20选一。车管民警提醒广大车主,要想在网上体验便捷选号方式,必须先在网站注册,并前往车管部门“面签”,也就是现场注册。同时,互联网选号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凭打印的二维码或者通知短信,前往车管所现场办手续。一旦预期未办理,将被列入“黑名单”,两年之内不允许网上选号。此外,网上选号时,个人信息以及车架号必须认真填写,一旦确认后无法修改,而信息不符无法办理也将被列入“黑名单”。这是最新的规定,有牌照的朋友对照看下旧规改了什么,好与时俱进与之契合,准备买牌照的朋友正好也可以看看,买牌照的时候可以更方便的去操作。总之,牌照很重要,而且申请过程也是很严谨的,希望您都能顺顺利的申请到牌照。
  
  
  

·建筑施工高空坠物有哪些防范措施?
    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问题是建筑方应该高度关注的,就好比高空坠物,因为您也知道施工现场如果发生高空坠物的话,建筑工地从高空当中坠落下来的物品都是些大型物品,其危害程度可想而知。所以建筑方在开展施工之前,应该对现场的工人加强培训一些关于建筑施工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建筑施工高空坠物有哪些...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常会涉及夫妻共...

·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吗?
    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吗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 如果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承租方有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在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 但是如果,合同内没有规定以上的这项权...

·商标被抢注起诉应注意什么?
    商标被抢注起诉应注意什么?商标被抢注起诉应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为证据。因此我们在收集证据时,也要严格遵守这一原...

·一、二手房买卖费用有哪些?
    一、二手房买卖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费用主要有由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其中大概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费附加税等。此外还包含有房屋权登记费、买卖合同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产权登记费。 契税(由买方支付):按国家相关方...

·老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专利法行政复议具体什么意思?
    专利法行政复议具体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内提供一个针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管道,同时,也给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一个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虽说行政复议带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是行政行为,且是依申请的行...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可以买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可以买么?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像乡镇、农村的房屋就是建立在集体土地之上的。我国对集体土地的管理比较严格,现在一些地方推出小产权房,价格便宜,只是土地使用性质是集体土地,这让人不禁产生疑惑,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可以买么?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讲一讲...

·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要多久
    一、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要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

·聘期内想跳槽应该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一般对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做出了明确的约定的,而这个期限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聘期。通常是在聘期届满之后,劳动者才会换另外的工作。但也有在聘期内想跳槽的情况,那此时要怎么办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聘期内想跳槽应该怎么办 首先,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