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以及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办法,所以当我们自身遇到征地问题的时候需要去了解的是在当地地区的土地征地管理办法和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否则那些我们看到的内容都是不具备参考性的,那在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2017河北省深州市征收征土地各项补偿费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遵循同地同价的原则,河北省征收农村土地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该《通知》明确了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和青苗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的补偿标准以及土地补偿费分配原则等问题。一、土地补偿费标准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2011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将区片价标准再次提高(见附件一)。二、土地补偿费分配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三、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标准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市政府制定,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四、社会保障费征收农用地报批前,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10% 的标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划入本市、县(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用帐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费到达专用帐户后,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认定文件。社会保障费计入征地成本,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在土地出让金中列支,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在供地时向土地使用者收缴。当所提取的社会保障费达不到参保人缴费需求时,差额部分由当地政府予以解决。关于征地补偿的赔偿标准,其实就算是在同一个地区不同位置的征地补偿,补偿的标准都是不相同的,因为现阶段的中国房价极其的不平均,相差百米可能价格都会有很大的出入,所以光了解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没有用的,有条件的话最好还是直接对本次征地的补偿标准进行了解,对本次的补偿标准进行参考。
  
  
  

·发明专利有效日期是多久 发明专利有哪些类型
    国的专利是分为了三大类的,就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的专利在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自然也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这个保护也是有期限的。那么,其中发明专利有效日期是多久呢?也就是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发明专利有效日期是多久...

·商标局对商标无效实施条例的宣告程序是怎么样的?
    商标局对商标无效实施条例的宣告程序是怎么样的?1、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商标局依据以下程序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一是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二是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三是商标评审委员...

·安徽省拒执罪自诉程序是怎样的
    安徽省拒执罪自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的程序 1、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续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续期?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反应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典》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村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

·适用缓刑的条件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执行其刑罚,考验期间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信用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信用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对于公司债券,不少人还心存疑虑,这一种集资行为还并没有得到大众的接受,因为往往在某些公众场合听说的集资都会存在欺骗行为,那么我们应该怎么选择呢,其实债券可以分为很多种类,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信用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以便民众更好的选择投资方式。 信用公司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 (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 (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 (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

·最新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咨询热线:4006161660)将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土地有八类、九类、十类土地三种:八类区片区片范围:...

·情形一:约定一方提出离婚
    情形一:约定一方提出离婚,则“净身出户”,所有家庭财产归另一方所有。该约定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属于无效的约定。该协议以所有家庭财产归另一方所有条款迫使双方不得离婚的条件,侵犯了婚姻自由原则中的离婚自由。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

·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不能购买 如今市面上最多的还是商品房,而
    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不能购买 如今市面上最多的还是商品房,而相比不同类型的房产,其实商品房的风险是比较小的,因此选择购买商品房的人也比较多。但也要注意,在商品房买卖中其实也有一部分是不可以购买的。那法律中规定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不能购买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哪些...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