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代位继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代位继承
您的位置:首页  »  
 

代位继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本条规定的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在这里需要注意两点:1、被继承人子女的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代位继承人的亲等限制有所不同。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代位继承人为其直系晚辈血亲,即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不受辈分的限制,但是在代位继承时以亲等近者优先。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其子女,这主要是由于兄弟姐妹属于旁系血亲,如果将旁系血亲的代位继承人的范围规定的过于宽泛,就会使与被继承人没有太多血缘以及情感联系的人取得遗产,因此要对旁系血亲的代位继承人采取限制,根据本条规定旁系血亲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侄子女、甥子女。2、代位继承人要根据被代位继承人的地位和顺序继承遗产。被继承人的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在代位继承时是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在有其他继承人时与他们共同继承,在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独自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在代位继承时是以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没有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时,才能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

·商标续展宽展期什么意思?
    商标续展宽展期什么意思商标续展宽展期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从促进作用的行为,因而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

·办工伤认定证人用去吗?
    由于日常生活具有不确定性,且在劳动市场中的工作不乏高危性,故而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是由发生的,此时,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时,受伤的职员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提出工伤认定,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办工伤认定证人用去吗? 一、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者...

·我国土地政策有哪些?
    我国土地政策有哪些?国际上的各个国家,国情不一样,实行的土地政策也不一样。像是英国全国70%的土地掌握在众多王公贵族的手里,澳大利亚半个国家的土地掌握在十几个地主财团的手里,而我国,农村村民一出生国家就给分配了属于自己的土地。那么,我国土地政策有哪些呢?为您解答。我国现行的土地政...

·违规停车贴罚单扣分么
    违章停车被贴条会被扣分,停在高速公路或者在禁停标志下停车,会扣除驾照分数。市区内停车,或没有及时驶离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将会扣6分,罚款200元。违章停车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般是扣2分。《交通法规扣分细...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的种类在我国是包括很多种类的,比如说在我国有担保合同,实际上他是为了担保相关人员所签订的一种合同。还有就是担保合同有可能被确定无效,确定无效之后会造成一些损失,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一、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

·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怎样的
    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怎样的 其实不同地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多少都存在一些差异,自然你在哪个地区购买的商品房,那签订的就是当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了。在我国的首都北京,房价高的离谱,而很多人往往也是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下文中,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

·随着现在离婚率的升高
    随着现在离婚率的升高,离婚的人也越来越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离婚时面对最大的问题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小孩抚养问题没达成协议能离吗?其实没有达成协议的话,也是可以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孩子岁数小的话跟随母亲的可能性比较大。小孩抚养问题没达成协议能离...

·不作为犯罪的后果是什么?
    不作为犯罪的后果是什么?不作为犯罪的后果要根据不作为的具体犯罪类型而确定,遗弃罪有遗弃罪的判罚标准,其它罪也有不同 判罚标准,但都属于不作为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犯法吗?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犯法吗?犯罪预备和预备犯不是同一种概念二者之间有着巨大的区别,相对应的处罚也不同。根据我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