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民诉讼中视听资料证据形式是怎么样的?ʦ绰13951899110
民诉讼中视听资料证据形式是怎么样的?
λãҳ  »  
 

民诉讼中视听资料证据形式是怎么样的?

www.nj48.com Ͼͬʦ

    民诉讼中视听资料证据形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有很多种类的,如物证、视听资料等,而且这些证据都有一定的表现形式,那么民诉讼中视听资料证据形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诉讼中视听资料证据形式是怎么样的?
  
  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应包括录音录像资料、电脑储存的资料和电视监视资料三大类。
  
  录音录像资料,是指用现代科技的手段将声音、图像如实的加以记录,通过该记录的重放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电脑储存资料是指通过计算机中储存的数据和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电视监视资料是指对特定人或物通过电视监视手段所获得的图象和声音,并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
  
  2015年2月4日,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
  
  二、视听资料与书证和物证的区别
  
  (1)视听资料与书证。
  
  视听资料与书证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点。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以一定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区别在于,首先,书证是以书面文字形式记载的思想或者行为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视听资料主要是以音响、图像、数据来反映案件的内容的。但是,并不能否认的是视听资料中也有以文字形式反映人的思想的内容,但绝不是单纯的用文字和符号证明案件事实的;其次,书证是以静态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而视听资料则是可以动态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其具有生动逼真的特点,书证则无可比拟。
  
  (2)视听资料与物证
  
  物证是以外部特征证明案件事实,而视听资料是以资料中的内容发挥证明作用。虽然,都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但作为独立的一种证据,两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物证是以自己外部的形态、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视听资料也能反映物的外部形状、规格、质量、特征,但却是以科技手段为载体的再现。
  
  三、视频资料的鉴定程序
  
  (1) 鉴定人的确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加以指定。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②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③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④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另外,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部门作出的鉴定的,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鉴定部门的确定
  
  鉴定部门的确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鉴定部门,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医疗纠纷的鉴定采用的是由医学会建立专家库,当事人可随机抽取进行的鉴定。另一种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未对鉴定部门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加以指定。
  
  (3)鉴定结论的审查和判断
  
  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①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②委托鉴定的材料;
  
  ③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④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⑤明确的鉴定结论;
  
  ⑥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⑦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鉴定人有责任在法庭上回答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的有关鉴定方面的问题。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在法庭上进行的比较简单的鉴定,鉴定人也可用口头向法院提出鉴定意见,由书记员记入笔录,并由鉴定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不论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鉴定意见,如有必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都可以要求鉴定人对鉴定意见作补充说明或解释,这些说明和解释,也应记入法庭笔录,如果数个鉴定人的鉴定意见互相抵触,或鉴定人未能提出肯定的意见,或者人民法院对鉴定意见有怀疑时,除可要求鉴定人进行补充说明或补充鉴定外,还可以另行指定鉴定人再行鉴定。
  
  民诉讼中视听资料是新纳入证据范畴的,而且视听资料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如视频、录音等,但是任何证据必须经过审理和鉴定,合法才能使用。所以,您还有疑问的,我们建议登陆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男方有家庭暴力该怎么离婚
    男方有家庭暴力该怎么离婚男方有家庭暴力该怎么离婚?一般来说,男方有家暴,女方想要离婚的话,多会遭到反对,甚至被打,因此只能选择起诉离婚,还要注意采取法律手段避免对方的暴力行为,至于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法院的判决是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的。 一、男方有家庭暴力该怎...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
    侵犯商标专用权,是对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行为,是对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业信誉,经营效益造成巨大损害的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nb...

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不仅是在刑事诉讼中有强制措施,在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当中同样也有。很明显,不同的诉讼中,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吗?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博雅盛世二期土地使用合法吗
    博雅盛世二期土地使用合法吗您都知道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我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我国对国土资源管理的非常严格,这是因为国家土地资源的稀缺。人们在购买房产后,总是会忽视房产商是否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有的人觉得办不办都无所谓。那么博雅盛世二期土地使用合法吗这个问题您应该也不是很了...

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导致严重后果的,驾驶人可能面临刑罚,判处有期徒刑的也是可能的。有的人被判缓刑后,家庭失去了主要的收入来源,导致生活困难。这个时候,经过批准,缓刑人员可以到外地打工,当然,要走严格手续。那么,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程序是怎样的?我们一起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一、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程...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国家对土地政策也有所调整。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如果想要购买房屋的话就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到专门的机构,我国的土地蚀刻机进行转让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呢?下面我们来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国有...

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发生了应该如何处理?
    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发生了应该如何处理?在我国存在着各种各样形式的买卖合同,因为现在不管你买卖什么东西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比如说汽车的买卖就需要签订买卖合同,有合同就有合同的纠纷,那么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发生了应该如何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名誉权侵权四要件包括哪些
    名誉权侵权四要件包括哪些实践中,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侮辱、诽谤等行为,而对相关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则必须要先判定是否满足名誉权侵权四要件的内容,那到底名誉权侵权四要件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名誉权侵权四要件的内容是什么 构成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

工伤鉴定时效超过一年该怎么办?
    当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自身受伤的时候,这种伤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然后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了。但是,工伤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那就是一年。那么,工伤鉴定时效超过一年该怎么办呢?接下来随我们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工伤认定:因确认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时效怎么办?...

新员工入职后应注意什么问题?
    每年都有许多大学生离开校园,进入工作岗位,对于这些大学生来说,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想必是他们最开心的事了。但由于大学生没有工作经验,又是旬刚入职新公司,对于许多问题还不太了解。那?新员工入职后应注意什么问题?我们为您准备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应尽快订立劳动合同...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