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行使代位权是否具有优先地位?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行使代位权是否具有优先地位?
您的位置:首页  »  
 

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行使代位权是否具有优先地位?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代位权行使的“直接受偿规则”秉持先到先得,谁先提起代位权诉讼,谁就可以直接接受相对人的履行,先实现债权;而担保物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不论行使权利的时间先后,都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代位权诉讼可以理解为实现债权的一种途径,除了这种途径之外,一些债权人可能会选择走直接起诉债务人再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债权的途径,在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同时,也可能会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与直接起诉债务人,这两种途径并不存在优先顺位问题,不能认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要优先于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权人受偿。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即使债权人已经提起代位权诉讼,其他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仍然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债务人的债权采取保全措施;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权人拿到生效判决的,可以执行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代位权诉讼胜诉,人民法院判决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与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平等对待,按照有关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确定各债权人的债券受偿问题。例如,债权人甲和债权人乙分别对债务人丙享有100万元的债权,债务人丙对丁享有100万元债权。债权人甲通过代为诉讼取得了对丁的胜诉判决,判决丁向甲履行100万元债务,现已进入执行程序。债权人乙直接起诉债务人丙,也取得了胜诉判决,现也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程序中,甲的债权不能因为胜诉判决是通过代位权诉讼取得的,就优先于乙的债权受清偿。甲、乙的债权在执行程序中平等对待,按照有关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处理。

·房产婚后一方还贷是共同财产吗?
    房产婚后一方还贷是共同财产吗? 一、房产婚后一方还贷是共同财产吗? 不一定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那么房产属于一方财产,但还贷部门属于共同财产。对于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还贷的这种情况,首先要看的是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首付...

·妨害公务罪的立案标准
    妨害公务罪的立案标准: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

·房屋交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交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管线分布竣工图有时也是附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购房者查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需仔细,《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

·法律上偷到多少钱构成犯罪
    在我们的生活中,盗窃现象常有发生,虽然国家有这方面的法律,但是很多人都不把法律放在心上,以为偷取一些小钱财是不会受到法律追究的,但是真的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吗?现在我们正确来认识一下盗窃的行为怎么样才会构成犯罪?一、法律上偷到多少钱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

·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一、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 这是指受让人而言的,商标法规定,受让人应当保证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所以在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中提出这样的要求,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因为商标有保证商品品质的功能,而商标所以能够作为一种...

·存单质押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风险有哪些?一、什么是存单质押?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 存单作为自然人的债权凭证,在现实中是权利人一项特殊的财产证明,它赋予权利人(存单所有人)...

·超市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
    超市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 一、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由此可知,受害人在侵权行为中遭受人身伤害,可以依法要求医疗费...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需要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计算,然后抵销债务之后,如果无法还款的也就无能为力。《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

·一、劳动者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
    一、劳动者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劳动者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是合法的。如果是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只要劳动者不能证明当初签订书面承诺是受用人单位欺骗或者胁迫的,那么就可以认为这份书面承诺就是劳动者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即使劳动者反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

·合同的转让有哪些
    合同的转让有哪些方式一、合同的转让有哪些方式 合同的转让包括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债权债务既括转让: 1、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庆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