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售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交易?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出售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交易?
您的位置:首页  »  
 

出售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交易?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出售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交易?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很多的中国人民都喜欢投资债券,许多公司的职工也有购买公司的债券,债券的确是能够给我们带来不小的收益,但是对于很多刚开始接触债权的人来说,对怎么投资债券还不是十分的了解,那么出售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交易?想知道相关具体内容的话,就请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文章吧。
  债券的交易程序:
  债券交易市场包括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部分。 场内债券交易程序也叫交易所交易,证券交易所是市场的核心,在证券交易所内部,其交易程序都要经证券交易所立法规定,其具体步骤明确而严格。
  债券的交易程序有五个步骤:
  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场外债券交易就是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公司柜台进行的债券交易,场外交易又包括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两种。自营买卖债券的程序,场外自营买卖债券就是由投资者个人作为债券买卖的一方,由证券公司作为债券买卖的一方,其交易价格由证券公司自己挂牌。
  一、自营买卖程序十分简单,具体包括:
  1.1 买入、卖出者根据证券公司的挂牌价格,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载明债券的种类提出买入或卖出的数量。1.2 证券公司按照买入、卖出者申请的券种和数量,根据挂牌价格开出成交单。成交单的内容包括交易日期、成交债券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票面金额、客户的姓名、地址、证券公司的名称、地址、经办人姓名、业务公章等,必要时还要登记卖出者的身份证号。1.3 证券公司按照成交,向客户交付债券或现金,完成交易。代理买卖债券程序 场外代理买卖就是投资者个人委托证券公司代其买卖债券,证券公司仅作为中介而不参与买卖业务,其交易价格由委托买卖双方分别挂牌,达成一致后形成。
  二、场外代理买卖的程序包括:
  2.1 委托人填写委托书。内容包括委托人的姓名和地址、委托买卖债券的种类数量和价格、委托日期和期限等。委托卖方要交验身份证。2.2 委托人将填好的委托书交给委托的证券公司。其中买方要交纳买债券的金额保证金,卖方则要交出拟卖出的债券,证券公司为其开临时收据。2.3 证券公司根据委托人的买入或卖出委托书上的基本要素,分别为买卖双方挂牌。2.4 如果买方、卖方均为一人,则通过双方讨价还价,促使债券成交;如果买方、卖方为多人,则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顺序办理交易。2.5 债券成交后,证券公司填写具体的成交单。内容包括成交日期、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及交易机构名称、经办人姓名、业务公章等。2.6 买卖双方接到成交单后,分别交出价款和债券。证券公司收回临时收据,扣收代理手续费,办理清算交割手续,完成交易过程。相信您在看了上面的文章后对债券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具体的一些交易程序步骤应该也有了不少的掌握,债券是现在多数人都在投资的东西,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怎么出售公司债券的相关问题,怎样才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利益,我们将在之后整理更多的相关问题供您参考。
  
  
  

·说好的股票质押率未按80%计算,为什么?
    说好的股票质押率未按80%计算,为什么? 一、什么是质押率? 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质押率一般根据期货和现货的价差及价格波动幅度、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价差大、价格波动幅度比较大、价格趋跌时,质押率相对应低一些,反之,则质押率可以高一些。 授信机构(银行、典当)设...

·残疾人犯罪最高判几年?
    一、残疾人犯罪最高判几年(1)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2)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坚持应当负刑事责任与适当从宽处罚相结合的原则。(3)正确适用对聋哑...

·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的处罚原则有以下几种 一、刑法自首规定的处罚原则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2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相对从宽是我国刑法对自首所实用的基本原则。 (一)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都“可以从轻或...

·老板让职工做股东是否合理
    老板让职工做股东是否合理?老板让职工做股东是合理的,但是投资入股是自愿的,老板不能强制。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也可以聘请董、监、高等人员对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股东是否在职,要看股东是否参与公司的经营,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随着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很多投资人股东并不参...

·公司停薪留职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停薪留职规定受到法律法规定的保护,对于那些符合停休留职条件的职员,用人单位必须受理其请假请求。职工在请假时需要写请假申请书,在该申请书之中需要载明自己自愿放弃停职期间的薪资待遇,然后在用人单位受理后按照公司停薪留职管理规定办理停职手续。 公司停薪留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

·蚂蚁花呗逾期不还是否会被判刑
    蚂蚁花呗逾期不还是否会被判刑欠款逾期不还会影响个人征信,如果经多次催缴后仍然不还款的,可能涉及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开车打电话扣几分,驾照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开车上路一定要保证注意力高度的集中,否则的话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样不仅是对自己对他人来讲也是不利的。而常见的开车注意力不集中的情形就是开车打电话,此时要受到相应的扣分处罚。那么开车打电话扣几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开车打电话扣几分开车打电话,对于这样的危险行为,依据...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 成立一间股份公司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

·假释结束又犯新罪是累犯吗?
    一、假释结束又犯新罪是累犯吗?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累...

·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卖方违约的情形。当卖方单方面违约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发生房价上涨的情形,购房者一定要留个心眼。那么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中卖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