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行业的有序运行,保护工程的使用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国家制订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这是顺应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为了让建筑工程行业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的必然结果,减少因为缺少行业规范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单位工程中分解出来的结构更小的工程。可分为基础,主体,装饰,楼地面,门窗,屋面,电梯,给排水,消防,通风照明,电气等几个部分。每部分都是由不同工种的工人利用不同的工具和材料来完成的。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有哪些?
  
  1、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3、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4、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5、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主控项目质量检验合格
  
  2、所含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3、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工程的质量必须要符合上述的规定才可以通过验收。这样的话委托方的验收有了依据,施工方也不用担心委托方故意刁难。这样使工程的质量标准达到了一个统一,只要达到这样的条件就是安全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工程。
  
  

·中国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中国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3)无效婚姻与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

·怎么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
    在房屋买卖中,很多人听说过违约,但不知道什么是违约,更不知道如何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其实房屋买卖中的违约和其他合同违约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指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至于怎么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 对于商...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处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处罚是怎样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由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分割应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的分割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很多人都问过我们,离婚财产分割时,到底应该怎样分割了?下面,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一、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1、实物分割 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

·办理了股权转让后悔了怎么办
    办理了股权转让后悔了怎么办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确定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 股权转...

·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向谁提出
    一、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向谁提出 刑事被害人抗诉申请书向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抗诉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等。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

·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有哪些
    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有哪些,景观工程如何评估?一、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园林绿化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就称为园林。园林包括庭园、宅园、小游园、花园、...

·是否存在聚众斗殴罪未遂
    关于聚众斗殴罪未遂,在理论上存在许多争议。有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那么其完成整个聚众斗殴的行为才构成既遂,因意志以外原因终止则未遂。另有观点认为聚众斗殴为举动犯,那么聚众为预备行为,斗殴行为一经实施即既遂,因此不可能出现未遂。那么是否存在聚众斗殴罪未遂呢,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规范全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工作,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

·贩毒能判缓刑吗?涉嫌贩毒会如何判刑
    贩毒可以说在中国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毕竟《刑法》中对贩卖毒品罪的量刑中最高的为死刑,也就是说我国将贩毒罪规定为了重罪。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就认为构成贩毒罪是不能判缓刑的,那到底贩毒能判缓刑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贩毒能判缓刑吗 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