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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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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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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做出处理,其中先要确定抚养权,之后才是计算抚养费数额。而抚养费一般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那这个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这里所称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二、离婚应支付多少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承担。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如果怀疑对方隐瞒实际收入,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支付,具体分配方法可以按照第一条的支付比例进行。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虽然我们可以肯定法律对抚养费的承担范围和支付数额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生活中也经常出现支付抚养费一方因失业无力支付、或者是有支付能力拒绝履行义务额情况。对于无力支付的情况双方可以协调解决,而对于拒绝支付的情况,仅靠协商是无力解决的,此时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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