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ʦ绰13951899110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
λãҳ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

www.nj48.com Ͼͬʦ

    安全问题是您时刻注意的问题,安全无小问题,但是实际上仍有好多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以后,不能够及时的处理和救治伤员,对于安全事故不报或者谎报的也是存在的,法律对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是非常严重的,这类不报和谎报行为是严重的危害了您的安全。对于这类行为怎么处罚,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机关在使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一下的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a、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b、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c、其他严重的情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人,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矿山生产经营,构成本解释涉及的有关犯罪的,作为从重情节依法处罚。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认定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1、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分:
  
  ⑴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是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⑵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或是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是重大公司财产的安全;后者侵害的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
  
  ⑶客观表现不同。前者是安全事故发生以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表现为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
  
  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指的是违反有关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行为。第一、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国家非机关工作人员;后者只能是国家非机关工作人员。第二、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包括生产作业安全和其它的公共领域、公共场所的安全;后者侵犯的是生产作业安全。第三、发生的前提不同。前者是安全事故已经发生;后者是在生产作业的过程当中。第四、客观表现不同。前者是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后者是在生产作业当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不报和谎报行为对事故的处理是一个很大的威胁,这也很容易导致安全问题的扩大,以及事态的蔓延。因此如实上报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应急处理的关键所在,摸清情况,才能很好处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什么后果
    作为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是承租人,出租人也是可能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的情形。而此时既然违反了合同约定,自然就要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那现实中,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什么后果呢?接下来,就由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解答。 一、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什么后果 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责任: 1)...

未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补偿吗
    未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补偿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起诉要求还款后,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

牛羊肉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肉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许多人都是
    牛羊肉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肉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许多人都是无肉不欢,每一顿饭都离不开肉,所以肉类的采购、销售就有了很大的利润空间。牛羊肉是肉类中的精品,那你知道牛羊肉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就为你整理了一份牛羊肉购销合同范文。 牛羊肉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

工程承包变更费用仲裁的时效
    工程承包变更费用仲裁的时效   一、工程承包变更费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按照法律规定,普通仲裁时效期间应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则不予保护。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普通仲裁时效以外的特定...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减工资吗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减工资吗?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减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

公司股权转让员工有赔偿吗
    不能。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关员工的事情而且公司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如果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赔偿、补偿情形,不存在赔偿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离婚时返还彩礼的条件?
    离婚时返还彩礼的条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办理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下来结果
    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时候,前期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就包括了解清楚具体申请认定的时间范围、需要提供的认定材料等等。而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自然能够做的就是等到结果的作出。那办理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下来结果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下来结...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有哪些法律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有哪些法律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而我们的一项合法权益,其在继承方面也会经常出现纠纷矛盾,我们应该了解关于其继承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才能在必要的时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又有哪些相关规定,应怎么理解呢,下面我们就进行一些说明...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