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哪些人要清偿公司债务?ʦ绰13951899110
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哪些人要清偿公司债务?
λãҳ  »  
 

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哪些人要清偿公司债务?

www.nj48.com Ͼͬʦ

    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哪些人要清偿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应该由谁承担呢?是公司自己,还是公司的股东、高管。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接下来,我们围绕“公司债务由谁承担”的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正常情况下的答案。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例如:赵、钱、孙、李四位先生出资成立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如在公司成立时四位先生全额缴纳了出资,并有相关的记录,则从法律上讲,四人对于公司的责任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一般不会落到四人的名下,不会用四人的身家财产来承担。因为公司与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就象赵先生一般不会替孙先生还债一样,股东一般不会替公司还债。
  二、特殊情况下的答案。
  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还真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
  1,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评估文件。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会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如果在诉讼中遇到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可能会查询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这些材料,则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全国经济审判座谈会纪要》第5项(一)中谈到:“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时,投资方出资不足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该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判令投资方补足其投资用以清偿债务;注册资金不实的,由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做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三、在实践中的作用。
  由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在理论中被称为“揭开公司的面纱”,在实践中正常的情况下,不会出现这一情况,但在前面讲的一些特殊情况下,这一理论会在实践中应用。这一“揭开公司的面纱”,理论在实践中有时可以在诉讼中运用,有时可以确定由哪个主体来承担责任,换句话讲,确定谁做被告,由谁承担责任。虽我国公司法目前未以对此类理论做详规定(故有待完善),但依据《民法通则》及前面讲的最高院的相关文件和法学理论可以追究行为有瑕疵的股东的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做为奉公守法的股东,行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当然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依公司法只承担有限责任,“揭开公司的面纱”在他们那里是行不通的。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由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但要是公司股东、高管等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其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相关债权债务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 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开发商)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在异地如何提离婚诉讼?
    现在有异地恋同时也有异地婚姻生活,异地生活有时候就难免遇到感情变淡或者一方感情变淡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都选择离婚来解决自己的婚姻,离婚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协商也可以诉讼离婚,但是如果是在在异地如何提离婚诉讼呢?如果在异地,起诉离婚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的情况处理。一...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是指建造在农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农民对其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国家规定了宅基地不能随意买卖,那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里表达...

诉讼离婚财产可私下分配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很容易就财产的分割产生纠纷,因此也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的问题。但是有的人在经过法律程序以后又会想到进行私下解决财产分配的问题,但是诉讼离婚财产可私下分配吗,这个问题想必也是您想问的。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财产分配的问题。 一、诉讼离婚财产可私下分配吗 私下分...

肇事逃逸不犯罪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肇事逃逸不犯罪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

房屋他项权登记依据是什么?
     贷款买房或者将房产进行抵押都回产生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登记依据是什么,它的含义是什么,是我们应该了解的,这会对以后我们在发生了法律纠纷时给我们技术的指导,如何处理这方面的纠纷,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财产。具体跟我们一起学习。 一、房屋他项权登记含义 房屋他项权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后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后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后双方按照责任认定书协商解决或者可以请求交警进行调解。无法调解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

环卫工人每月高温费补偿多少
    环卫工人在城市中随处可见,为城市的道路保持干净提供了重要的作用。环卫工人的工作十分辛苦,尤其实在最近持续的高温下,所以国家出台了高温补偿的相关政策,作为露天工作的环卫工人,也同样享受高温补助,那么环卫工人每月高温费补偿多少?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一、环卫工人每月高温费补偿...

土地使用权入股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入股的规定是什么?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什么? 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2、那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