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
您的位置:首页  »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关于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其实也就是实际写购房合同上面的面积,其中不仅包括了建筑面积还有公摊面积。但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对商品房的销售面积的计算并不是很清楚,因此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到底应该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7条规定:套内建筑面积系指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这里的套内使用面积系指房屋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套内墙体面积由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窨周围的维护和承重墙体构成,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其中,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名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系指套内各阳台建筑面积之和(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二、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关于商品房的面积,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毕竟房款都是根据面积计算得出的,因而如果对方得面积上面动手脚的话,如不能及时发现,就会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其实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根据你的实际问题帮助你处理。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

·农村宅基地有争议怎么处理
    一、宅基地有争议怎么处理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为了防止因为债务人的财产的不当减少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危害时就会设置合同保全以保护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就会行使撤销权,合同保全撤销权的行使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下面为您介绍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一、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

·挪用特定款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一、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应该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贩卖毒品罪:以买卖获取利益为目的而收买毒品的行为,不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给以刑事处罚。哪些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呢? 1.无论毒品是买入的还是其他途径得来的,卖出后得到利益的; 2.同时制造和销售毒品的; 3.利用毒品抵销费用和债务的; 4.买方以信用为...

·年满退休年龄不属于工伤四川省可以认定吗
    年满退休年龄不属于工伤四川省可以认定吗不能,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属于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其与企业建立的不属劳动关系,在遭遇工伤事故时不能得到工伤赔偿,因为工伤赔偿是以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的。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

·公司不开误工证明怎么办
    关于交通事故受伤的伤者而言,单位的误工证明不是唯一能够证明误工期限的证据,如果在单位开具误工证明受阻,可以选择求助劳动监察部门尝试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跟单位联系,从而获得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其次,即便开出单位的误工证明也同时需要有正规的医疗结构开具的假条予以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买卖合同中关于支付价款的要求
    支付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款,是买受人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义务,《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支付价款作了如下的规定:

    一、支付价款数量的规定。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

·房地产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什么
    房地产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什么房地产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其也有公司可能具备的经济活动,破产就是其中之一,房地产公司盈利虽多,却也会面临破产风险。但由于房地产公司破产涉及的利益群体较多,情况较为复杂,所以房地产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又不同于普通公司。今天,让我们来看看房地产破产清算偿还顺序...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