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有责任的索赔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有责任的索赔
您的位置:首页  »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有责任的索赔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一般都分别与业主签定合同。因勘察、设计导致工程质量有缺陷而受到影响的当事人都与勘察人、设计人没有合同关系,他们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追究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责任。没有合同关系现在已经不再成为排除第三人索赔的理由。受到损害的第三方,即缺陷工程的使用人、承租人或承包商都可以根据合同或侵权提起诉讼,要求设计人赔偿损失。

  

  侵权诉讼中勘察人、设计人的行为标准主要是根据有关立法和技术标准建立的。在英美等判例法国家判例对于确立加害人的行为标准起了很大的作用。如果加害人违反了这一标准造成人身损害和其他财物损失,受害人的损失就可以向有过错的当事人索赔。只要有其他财物损失,或者有人身损害,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例如公寓所有人可以根据设计人在设计中、在图纸中或者在施工监管中有过错而对其提起诉讼。

  

  原告要索赔成功需要证明:被告有义务;被告违反了该义务;原告有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被告行为与原告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一个设计人同承包商以及业主签订合同提供专业服务,有关专业人员的合同义务就建立起来了。此外,除了合同义务以外,国家还根据有关法律对勘察人、设计人施加了一项义务,即保护第三人不受不法侵害的义务。受害人可以据此进行索赔。在我国,确定勘察人、设计人是否应当对工程缺陷承担责任就要看勘察人、设计人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如果违反了上述要求,这一违反与受害人的损失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因果关系则就可以确定勘察人和设计人对工程缺陷有责任。

  

  证明违反相关义务要审查下列因素:安全系数;材料性能;以及同业对各种材料之间影响的评估。安全系数要考虑材料性能,预计的产品适用情况,一旦失效造成损害的程度。提高安全系数可以通过增大设计的预计载荷或减少压力来实现。

  

  在有关勘察人和设计人的侵权诉讼中,一般还要考虑下列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因为设计人的行为没有达到合理标准,设计人的义务通常是对可以预见的受害人承担责任。在一个案例中,法院指出,提供专业服务的本质是基于这样的理解,代表业主提供专业服务必须意识到对公众利益的责任。由此引入了对第三方的义务。房客、出租人、承包商、以及其他第三方是设计人应当预见到的可能因设计人的不当设计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再者,如果受害的第三方当事人在一个独立的协议中免除设计人对造成损害承担责任,尽管受害人可能是应当预见到的,也不能向设计人索赔。在一个案例中,法院指出,如果承包商在合同中明确免除了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则承包商不能因图纸与技术说明有缺陷而向工程师索赔。

  

  专业设计人员的职责提供合理的专业服务。这意味着设计人并不能保证完美无缺。一定数量的错误是可以允许的,只要这些错误是一个合理的设计人员在类似情况下也会作出的,该设计人员就不承担责任。但一个不合理的错误则构成设计人员的责任。

·成套设备项目合同(一)
    合同号:    签字日期:
  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一套燃煤锅炉设备(出力为  吨/时)及其辅助设备(以下简称“...

·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一、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意见不合,可以找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

·如何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多少?
    如何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多少?1、在企业所在的工商局网站上可以查询2、看企业章程3、看企业银行流水。(后两个要公司内部的人才看得到)二、实缴政策以前的政策都是实缴,就是说开公司必须先按照注册资金出资才可以设立。现在出台认缴制,前期可以先不出资认缴注册资金注册公司。并在公司章程里面...

·因为疫情不上班给工资吗
    因为疫情不上班给工资吗?因疫情不能上班的职工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

·刑法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

·索债非法拘禁罪怎么认定
    索债非法拘禁罪属于非法拘禁罪当中的一种具体情形,主要是指行为人是出于索债的目的,而非法拘禁被害人。那么实践中对索债非法拘禁罪该如何认定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对象为了索取债务。 非法拘禁他人或...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医疗费赔偿怎么赔?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往往会对交通事故做一个责任的划分,并且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医疗费是有很大影响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医疗费赔偿怎么赔?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医疗...

·仅有言词证据能不能定案?
    仅有言词证据能不能定案?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足够的证据才能保证对一个案件的正确审理。但是有些时候证据不足,或者没有物证,只有言辞证据,这种时候,仅有言词证据能不能定案?下面我们就为您解惑。一、仅有言词证据能不能定案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

·女方工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工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1062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作出了规定,也就是双方当事人所取得的,一个婚后的个人的工资的话都是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还有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对于夫妻...

·一般执行不能多少时间可以申请司法拘留?
     一般执行不能多少时间可以申请司法拘留? 不能多少时间申请司法拘留还没有具体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