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计件工资有没有加班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计件工资有没有加班费?
您的位置:首页  »  
 

计件工资有没有加班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对于领取计件工资的劳动者而言,一般是做完一件东西,那么领取一件东西的钱,工作的时间相对比较自由,对此很多人就认为计件工是不存在加班的,那也就没有加班费可言。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计件工资有没有加班费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计件工资有没有加班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二、计件工资员工的加班费怎么算?第一,即使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也不能规避加班费。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按照计件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半年之内安排调休的,则无需支付加班工资。第二,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而言,了解和遵循国家对计件工时制度及加班费的规定,都有助于保护双方的切身权益。特别提醒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主动地与劳动部门取得联系,以保障自身权益不被侵害。只不过在确定计件工加班时间的时候,与一般的劳动者加班时间不太一样。而计算加班费的时候,具体的标准也都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不过要注意,只有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计件工加班工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

·浙江省诈骗罪量刑幅度是如何规定的
    现如今诈骗的行为可谓是多种多样的,而我们应该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这样才能尽可能的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一旦认定行为人构成了诈骗罪的,肯定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不同的地区,对诈骗罪的具体量刑幅度规定的不一样,您知道浙江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我国土地包括有各种类型,森林土地、耕地、城市建设用地、废弃地等等,土地是国家所共同拥有的,但公民有使用权,可以对土地进行改造、收益,不同类型的土地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法律规定吧。 (一)土地与树木...

·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一、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批捕是已经有了犯罪的证据了和逮捕不同,一般是没有可能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释放犯罪犯罪嫌疑人。 二、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

·组织领导传销罪法条规定什么?
     传销受骗的常常是身边的亲人朋友,传销人员利用人们想要快速挣钱的心理,通过引诱或胁迫参加者,通过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等发展下线人员来获取报酬的组织, 我国法律对组织领导传销罪法条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详解。 我国打击非法传销的主要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

·员工被隔离期间算作旷工吗?
    员工被隔离期间算作旷工吗?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新型冠病毒感染都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相信您都知道,房屋对我们自身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因此,为了证明房子的归属权,以及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时候需要相关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房子的归属。实际中,房屋的获得方式有很多种,那么,对于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

·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辞职要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
    工作辞职要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支付有两种情形: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