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在我国,国家制定了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关系过程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所以需要对于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劳动法中对于哺乳期女职工做出了相关规定。我们将针对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问题作出解答。
  
  一、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根据上述规定,虽然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哺乳期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合同。
  
  二、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用人单位哪些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哺乳期未满即使合同到期,公司也不能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在哺乳期解除了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的时候,对于女职工来说,是有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判刑3年一般几年出来?
    判刑3年一般几年出来?判刑判了三年,正常是要坐三年牢的。除非在狱中有立功表现等情况来获得减刑,但总减刑期不能超过应服刑期的一半,所以被判三年即便减刑,最少要坐一年零六个月的劳。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

·买农村的房子是否可以贷款
    买农村的房子是否可以贷款 一、买农村的房子是否可以贷款 农村房子是可以贷款的,贷款流程如下: 1、由申请农村房子贷款人先为其农村住房办理房产证,如果农村房子贷款人的农村房子本来就有房屋房产证可以省去这一步骤。 2、然后提交农村房子贷款申请书,经过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可以以农...

·一、店面合同合法.违约金最多是多少钱?
    一、店面合同合法.违约金最多是多少钱? 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法...

·对于现阶段社会的普通家庭来说
    对于现阶段社会的普通家庭来说,尤其是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贷款买房,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讲述,他们也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贷款如何买房子最划算?根据有关的规定,就目前社会规定来看公积金贷款并且是等额本息的方式是最划算的。看下面的文章。1、选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公积金...

·医疗纠纷申诉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纠纷申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申诉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

·司法工作人员要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罪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的行为,二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达到绑架者的主观目的行为。在司法实际中,司法工作人员要如何认定绑架罪才好呢?如果涉嫌绑架罪,就要立案。此时绑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针对这两个问题,本站我们马上一一为你解答。 一、要如何认定绑架罪 1、...

·什么情形下要约失效?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

·偷东西判刑了还能花钱保出来吗?
    不能。我国没有保释制度。所谓“保释”,就是指的取保候审。人在判刑以后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能在法院审判之前办理。一旦被判刑,就不存在取保候审问题了。判刑以后,在服刑期间认罪悔过,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刑事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醉驾全责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醉驾全责吗?不一定,醉驾虽然是犯罪行为,但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的。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此,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负全责,而是根据事故各方实际的情况来确定责任的。...

·一,第二次醉驾在判刑时会加重吗?
    一,第二次醉驾在判刑时会加重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醉酒驾驶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1-6个月的拘役;另据“醉酒驾驶有关司法解释”,)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从重处罚。二,醉驾的规定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