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能罚款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能罚款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能罚款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能罚款吗?在当代的中国,存在着很多的工程需要承包,对于工程来说有的时候会发生质量问题,这也是一个比较令人头痛的问题。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您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与此相关的知识,比如说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能罚款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能罚款吗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能罚款吗?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是能罚款的。
  二、工程质量罚款列入营业外支出。
  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性质:工程项目质量具有单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寿命长期性的特点。按施工层次控制: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决定了整个项目的质量。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不足以抵补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所发生的净损失;无形资产出售损失,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不足以抵补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所发生的净损失。盘亏损失,主要指对于财产清查盘点中盘亏的资产,在查明原因处理时按确定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罚款支出,指企业由于违反税收法规、经济合同等而支付的各种滞纳金和罚款。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答案是肯定的,通常情况下只要发生了质量上的问题,肯定是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如果您对于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能罚款吗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非常专业的意见。
  
  
  

·醉酒驾驶电动车肇事如何处罚?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肇事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均不得酒后驾驶,违反者会被处罚;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

·个人哪里买公司债券?
    个人哪里买公司债券?现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手中可利用的闲散资金也是越来越多,但是银行的低利息又满足不了人们的投资目的,因此为了满足人们的投资意愿,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投资手段,利息相对来说都比较高,债券就是其中的一种,个人哪里买公司债券的问题下文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

·退商业车险需多久,怎么办理?
    退商业车险需多久,怎么办理? 一、退商业车险需多久? 商业险有效期都可以,还有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退保会损失部分保费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按天数来办理退保的。 以商业险种为例,一般保险公司都规定,...

·离婚房产一定要转名吗?
    现如今,离婚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但是,随着离婚数量的增多,离婚后由于房产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离婚房产一定要转名吗?离婚后房产转到另一方姓名又需要什么程序呢?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房产一定要转名吗? 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确认是婚前财产不需要变更,对...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

·土地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确定财产损失?
    政府或者下属部门根据政府决定实施强制拆迁,其法律后果由谁承担?如实施强制拆迁的行为本身违法,应以谁为被告,法律责任如何分担?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1、由强制拆迁引发的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的案件中,被拆迁人往往是既针对政府的责成强制拆迁行为,又针对实施机关的强制拆除和搬迁行为。司...

·主动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
    一段婚姻如果无法继续维持下去,最好的方式就是离婚,双方各自开始新的生活。实践中有些离婚是由其中一方主动提出的,这时,对方可能会以孩子的抚养权作为条件,要求主动离婚的一方放弃抚养权,这种情形下,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就需要诉讼至法院,要求法院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判决。那主动离婚抚养权会怎...

·如果辞退员工不想赔偿怎么处理?
    如果辞退员工不想赔偿怎么处理?如果辞退员工不想赔偿的处理方式是通过合法组织的方式来进行,比如说提前30天就通知劳动者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在商标权的特征里面有一个是地域性,虽然世界各国都有关于商标的保护,但实践中还是对本国商标的保护居多,并且具体的保护方法多种多样。因此,不同地区关于商标权的保护是不同的,这也就是商标权的地域性体现。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商...

·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
    对于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来讲,可以拥有一定的探视权,那么要是其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这是很多人心中疑问。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并告诉你可以中止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 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