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处理时限是多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处理时限是多久?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处理时限是多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很多人会在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就选择报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事故。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的报案期限的,有的人甚至认为随时都可以。那么究竟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之规定,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交通民警应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应依照规定时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后,应当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二)24小时内1、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24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2、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后24小时内,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当事人进行询问,及时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三)1日前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四)2日内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法律中其实并没有对交通事故报案期限做出明确的限制。但是,我们建议当事人还是尽快报警,如果事故时间长了可能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
  
  
  

·债权债务转移范本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范本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范本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

·什么是私募基金合同
    什么是私募基金合同在现代社会,资本市场是非常繁荣的,资金的筹集渠道十分的广泛。私募基金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但是很多人对于私募基金的相关问题不是很了解,比如什么是私募基金合同?我们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合同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相信您都知道,房屋对我们自身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因此,为了证明房子的归属权,以及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时候需要相关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房子的归属。实际中,房屋的获得方式有很多种,那么,对于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 现今社会,离婚率升高,闪婚闪离也不再是新闻。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分裂,有关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通常来说应由离婚当事人协商决定,法院不好强制规定。所以,夫妻离婚之前需要起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下面是我们为您找来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2017范本,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财...

·房产中介一般有哪些骗术
    房产中介一般有哪些骗术 1、透明骗术:假“开放”真“蒙人” 协议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均为房主通过电话得知的情况,乙方自己与房主联系见面看房。本公司不设专人陪同,免去中间环节带来的不便,开放客户与房主沟通。 点评:这看起来似乎很透明,避免了“房托儿”,但实际上房屋中介提...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送上...

·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很多大型工厂为了扩张产能,经常会对厂房进行扩建,这时就需要从政府手中拍卖到工业用地。工厂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无限期使用的,我国的土地使用转让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那么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工厂土地...

·年买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年买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一、商标购买手续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

·2023最新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有哪些?
    2023最新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有哪些? 一、医院等级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是我国依据医院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对医院资质评定指标。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制性质等。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