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劳务派遣入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ʦ绰13951899110
劳务派遣入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λãҳ  »  
 

劳务派遣入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www.nj48.com Ͼͬʦ

    劳务派遣入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入职的现实也是十分常见的,这主要是由于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来说不会占用正式员工的编制,派遣公司可以获得纯利润,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获得就业机会,所以在各方都乐得其成的结果。你是否知道劳务派遣入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入职的法律规定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双方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即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三)被派遣劳动者权益
  
  1、依法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被派遣劳动者的政治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派遣单位的义务 1、雇主义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3、按月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五)用工单位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劳务派遣单位的禁止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七)用工单位的禁止行为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八)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共同禁止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是需要签署劳务派遣协议的,在派遣期间,劳动者不属于用工单位的正式职员,在派遣协议之中,需要约定派遣职员的派遣期限,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派遣期间不得少于两年。若派遣协议给派遣的劳动者带来损害的,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己去取还是给公司工伤认定是劳动部
    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己去取还是给公司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带为领取之后转交给员工本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

商标的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的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从《刑法》的明确规定可以看出,是否成立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二)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什么?一项大工程,往往投注了很多心血,但也有一些豆腐渣工程,偷工减料,完工后使用过程中造成难以挽回的悲剧,在工程中,质量是非常重要的的,也是非常受国家重视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影响什么呢?它又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呢? 一、建筑工程质量影响什么 (一)开发商质量意...

一、驾驶人员负全责交通事故死亡一人会坐牢吗?
    一、驾驶人员负全责交通事故死亡一人会坐牢吗?需要坐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了详细的明确,其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

法院不判离婚,是否可以频繁起诉?
    相信很多人对以后的婚姻生活都有计划,有美好憧憬。然而,迈入婚姻殿堂后,有些夫妻相处并不那么融洽,有很多不合适的地方,希望离婚,而离婚就涉及到了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等问题,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朋友对一个问题协商不一致,就会起诉至法院,那么,如果法院不判离婚,是否可以频繁起诉呢?下面让...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

债权债务纠纷到法院后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纠纷到法院后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纠纷到法院后法院会怎么处理呢?是不是所有的情况法院都会受理呢?受理之后法院会怎么处理呢?相信您对这些方面多多少少都会有些疑惑吧,我们就整理了法院受理之后的情况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在一般情况下债权债务纠纷分为两种情况: (一)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交通肇事中出现肇事者逃逸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很显然此时肇事者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更重的。但很多人也会有疑问,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还会就交通肇事中的损失进行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一、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还理赔吗根据《...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