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
  
  对于学习法律的同学以及法律工作者、律师来说,会写各类合同使他们的必备技能,我们在生活中也会接触到各类合同,但工程质量合同是比较罕见的,因此,不少朋友不曾见过此类合同,故而不知该如何写,所以我们为您提供了一篇工程质量合同范本。
  
  工程质量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五楼办公区装修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按第一部分协议书中规定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 装修工程为壹年;
  
  2、 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壹年;
  
  3、 其他约定:竣工验收交付后,由乙方留置3~5人组成小分队,负责免费服务保修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及时提供服务,并保证在18小时内到达。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 %。
  
  五、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其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都是需要在合同中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跟其他类型的工程合同相比,此类合同是比较简单的,篇幅自然也就比较小。合同的内容主要是质量的保修期、保修责任以及保修金的这幅与退还等等。
  
  

·江苏省抢夺罪量刑标准
    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抢夺罪的犯罪主体。实践中,一旦确定构成抢夺罪的,就要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是江苏省关于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规定,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1、根据抢夺犯罪涉案数额,在下列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管理规定
    我们平常意义上所说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而水上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指发生在水上的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有一套自有的调查处理规定,为了使您对水上交通事故的处理更加的了解,我们将为您提供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管理规定的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

·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期间本职工作严重失职或则发生滥用职权的情况就会被判处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根据所犯情节的大小刑期通常在三到七年之间波动,可以说是很严重了。 一、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上海婚假多少天
    上海婚假多少天 上海婚假有10天。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3天)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增加的婚假一般应当与之前3天合并连续使用。增加的7天婚假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劳动者依法享受婚假期间,单位应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

·对方限购拒绝履行合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对方限购拒绝履行合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一、对方限购拒绝履行合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限购拒绝履行合同的一般是不能追究违约责任的,因为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果签合同之前就限购了,受欺诈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这样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们知道专利是可以转让的,在专利转让的时候就出现一些问题,您不知道专利转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这会造成很多的问题。那么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本站的我们在这里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专利权转让协议,一般合同成立就生效,但是转让专利的行为,需要登记才能生效。 作为财...

·买房实际占有的车位可以排除强制执行吗
    1.车位虽不属于住宅,但依法属于满足业主住宅需要的必要设施,属于商品房所提供居住功能的必要延伸和拓展。车位使用权与业主居住权密切相关,具有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属性。对小区业主而言,一定数量的车位、车库的配备,是与其居住权密切相关的一种生活利益,该利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2.享...

·什么样的货款欠条的法律效力有效
    什么样的货款欠条的法律效力有效很多人对货款欠条的法律效力这方面存在疑虑,事实上在原则上符合规定货款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什么样的货款欠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想要货款欠条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 一、贷款欠条的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 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

·泄露个人信息罪多少条?
    二十一世纪以来,电子信息技术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购物、买票和接受网络教育等,这些在给带来便利的同时我们的个人信息也在受到严重的威胁,泄露个人信息时常发生。我国刑法中泄露个人信息罪多少条,知道泄露个人信息的处罚规定有利于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一、泄露个人信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