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婚姻法二婚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新婚姻法二婚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新婚姻法二婚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新婚姻法二婚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二婚的财产分配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条件中不许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1、不许离婚的情形一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在此限。
  
  2、不许离婚的情形二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有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或动员原告撤诉,此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此期间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3、不许离婚的情形三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历来都对军婚实施特殊保护,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军队稳定,消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增强部队战斗力。有的人可能认为,这种规定是不是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呢?婚姻自由的确是我国婚姻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国家对军人婚姻,又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
  
  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得经过军人同意,否则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对此,相关司法解释也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但我们注意到,《民法典》同时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即“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的“重大过错”指的是什么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此处的重大过错一般指: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军人是不是同意离婚,法院均可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4、不许离婚的情形四
  
  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
  
  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目的就是确保二婚的夫妻双方能够不在发生婚姻问题,这也是对婚姻的一种约束,当然《民法典》只是一种约束,能不能够确保婚姻继续维持,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共同扶持和谅解,互相包容,共同创造美好的婚姻,确保不发生大的婚姻问题,确保不发离婚的事件。
  
  

·交通事故轻微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轻微伤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

·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是很方便,但是因为是没有法律背景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合意的,事后很容易出问题。为了防止这类情况的发生,避免自己吃亏,因此一般就会要求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能够小心注意,那此时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离婚协...

·开发商违约能不能退房
    开发商违约能不能退房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常说位高权重。表面上我们看见有些人风风光光的,但是实际上权力越大,所处的位置越重要,那么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比较多的。国家公职人员也是如此,我国既不允许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同时也不允许存在玩忽职守的这样一种行为。下面我们就...

·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当事人基于买卖合同提起诉讼的,其请求权基础是买卖合同;因此,在诉讼中,其首先应当举证证明买卖合同的存在与成立。当事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主要通过两种途径:(1)证明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已经具备;(2)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 ...

·公司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公司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

·我跟老公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现代生活中结婚离婚都十分的方便,正常,但是离婚有不少疑问,比如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一般来说离婚都是到常住地登记就可以了,不是必须的到户口所在地,这也方便了许多人,但是关于离婚的问题还有不少,下面就让我们带着您详细了解一下离婚的条件。 一、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可以在异地离婚...

·对于续签合同相信大家并不陌生
    对于续签合同相信您并不陌生,这是工作单位中比较常见的法律。是对于双方合同签订起开始生效的一种互相保证的法律。但是这里又有很多网友则来咨询:当劳动合同到期了,续签合同,员工不配合,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该如何处理?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 1. 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

·一、离婚分财产是平分还是怎样进行分割?
    一、离婚分财产是平分还是怎样进行分割? 1、夫妻共有房屋。 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受赠或继承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0%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