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对方撞车不肯赔钱要怎么办才好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对方撞车不肯赔钱要怎么办才好
您的位置:首页  »  
 

对方撞车不肯赔钱要怎么办才好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对方撞车不肯赔钱要怎么办才好我国有规定交通规章制度,行人和车辆驾驶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一旦违规而发生交通事故,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而对于行人来说,在没有违章的条件下,如果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呢?此时对方撞车不肯赔钱的话又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
  ?这是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医药费、住院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的数额要根据收款凭证和一些特定的标准来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至34条对此有详细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共关于确定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对方撞车不肯赔钱该怎么办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深圳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被车撞了后,受害人要注意及时报警,积极自救。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以后,如果责任在于对方,那么您要及时向对方索赔。如果对方撞车不肯赔钱的话,此时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维权。必要时,也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离婚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离婚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案件中尚...

·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

·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
    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资不抵债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可能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对于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以后,对于公司本身以及公司的债权人有什么好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破产除了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局部利益外,它还有...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实中,离婚夫妻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此时解决纠纷的途径比较多,而其中最有效的可以说就是诉讼了。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就是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那到底这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诉讼时效的设定...

·企业破产了原租赁合同能否被解除
    企业破产了原租赁合同能否被解除1.破产企业作为承租人的情况。企业破产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停止生产经营,破产企业作为承租人所签租赁合同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部分,严格讲也应当解除。如果破产企业继续生产经营,且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符合破产企业的整体利益,那么可以有管理人继续履行合同,并变更合同的...

·怎么确定离婚房产归属 离婚房产该如何过户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是一个焦点问题。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如果离婚时法院确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

·按揭房注入注册资本可以分期注入吗
     一、按揭房注入注册资本可以分期注入吗 可以。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降为3万元,还引入了分期出资的概念,注册资金可以分期付款:两年内分期支付,首付只需20%。同时还规定自然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另外为增加公司对外投资的...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都是具有法律约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即使是电动车,也必须要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有的时候电动车如果违规操作的话,那么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和其他司机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电动车醉驾出事会怎么处理? 一、电动车醉驾出事会怎...

·新婚姻法生孩子的有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生孩子的有关法律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规定处理。二、夫妻共...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0%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