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提单适用的法律条款不等同于首要条款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提单适用的法律条款不等同于首要条款
您的位置:首页  »  
 

提单适用的法律条款不等同于首要条款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提单法律适用条款,既不是更不等同于首要条款。

  一般认为提单适用法律条款即是首要条款,大体上有四类:

   1、“首要条款,指明提单受某一公约或国内法制约的条款。”。

   2、“首要条款,指规定提单适用法律的条款”。

   3、“法律适用条款,又称首要条款,如系国际公约缔约国,一般在提单首要条款中指明适用《海牙规则》或《威斯比规则》,或使上述公约生效的国内法,如不是上述公约缔约国则规定适用本国法律。”亦有三位教授称之。

   4、首要条款,“指规定选择提单适用的准据法和解决争议的地点。”

  

  首要条款可能是在《海牙规则》生效后首次出现在提单中的。将该规则内国法化的1924年英国《海上货物运输法》第3条、1936年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第13条、及加拿大《水上货物运输法》第4条均规定:提单应载明本提单受制于海牙规则的条款;因此,首要条款的诞生实际上是法定的要求。而大陆法系国家却根本不发生首要条款问题。11不过,即便提单中未插入首要条款,并不因违反法律要求而无效,对有关公约缔约国及有关国家而言,仍应适用公约或已内国法化的《海货物运输法》。首要条款最初仅见于提单中,后发展至租约,因为在普通法下,船东承担船舶适航的严格责任,而按〈海牙规则〉船东仅负有谨慎处理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将〈海牙规则〉并入租约下的提单,承运人便可以依据合约享受该项利益。如今发展到海运单也并入首要条款。

  

  

  

  

·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
    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 一、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 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例如,中国《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一、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一、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

·结婚十年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在我国是怎样的?
    夫妻结婚之后通常情况下的财产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之后需要对这部分的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风格,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了解一下结婚十年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结婚十年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在我国是怎样的? 夫...

·诈骗自首可以取保候审吗?
    诈骗自首可以取保候审吗??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不影响其申请取保候审,若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如下: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 一、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北京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北京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

·企业让劳动者强制休息扣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让劳动者强制休息扣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

·最高院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您都知道,在入职之前与用人单位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劳动关系,这是您所比较熟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另外一种相似的法律关系,那就是雇佣关系,它是雇佣者和被雇佣者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那么,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一)婚后夫妻双方或者与父母联合出资购买,离婚之前已经取得完全的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记载了一方或者双方的名字 首先,夫妻双方对于婚前及婚后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此类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参加...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