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程序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程序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程序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近年来,离婚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在诉讼离婚之中,需要按照标准书写诉状,并向缴纳一定的费用之后,法院才会受理该离婚案件。这里指的费用也即诉讼费,你是否知道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呢?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普遍的离婚案件,诉讼费为一到五十元,若涉及到的财产纠纷超过一万元的,需要按照财产数额的比例再行收费。故而诉讼离婚的费用是没有确定的数额的,这也就回答了“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这歌问题。诉讼离婚案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
  
  

·刑诉法回避的近亲属制度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任何的侵权我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对于解决一些民事纠纷主要都是通过协商来解决,但是如果是刑事案件就会严格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罚,那刑诉法回避的近亲属制度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刑诉法回避的近...

·商标侵权官司得打多久?
    商标侵权官司得打多久?假冒商标罪多找时间会结案,是没有具体规定的,需要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但案件到法院审理的,如果是用一般程序审理的,要在二个月内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

·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
    按照法律上规定的退休年龄,因为退休后还有劳动力,所以许多劳动者选择再就业,而公司以为劳动者重新就业,接下来自己也就不再负担退休金。其实,只要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好退休手续的就可以领取退休金,公司需要按规定交付。   在实践中对于当前员工的退休规定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

·为了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在正式入职前,劳动者必须和用人
    为了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在正式入职前,劳动者必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受到保护。但是仍有部分劳动者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进入工作。如果此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是怎样的? 事实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1、因用人单位原...

·30万诉讼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一、30万诉讼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应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如果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应在起诉时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800元。 不过,有些地方的法院,在立案时可先减半收取,如果以后转为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再补交...

·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在北京,房屋出租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通大众在他乡生活的普遍方式,可是,房租出租也会产生许多法律问题,如房屋和合同中描述的不符,租房的人私自转租等。下面,为您整理了一些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和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参考。 一、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按照《城市房屋...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的实施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实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强制许可使用权。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权的取得有下列两种情况:

    一、...

·交通肇事罪死亡后逃逸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交通事故是发生频率最高的事故之一,每年有许多人死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经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是刑罚的加重情形,也就是说逃逸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更重的刑事处罚。那么交通肇事罪死亡以后逃逸的刑事处罚是什么?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

·民法总则无行为能力人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民法总则无行为能力人是如何进行规定的?民法典的颁布让不少人感到我国法律的进步,当然在民法典中对于很多的方面都做了一定的调整,所以不少人就不太了解现在的民法典与过去的民法典中有多少做了变动的地方,特别是对民法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很多人都想知道的,那么民法典无行为能力人是如何进...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如何放弃专利权
    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那么申请人就会成为专利权人,此时自己的专利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自然专利权人也会享受到一定的权利。那究竟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呢?而专利权人其实也是可以放弃的,这个时候专利权人又该如何放弃专利权?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