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您的位置:首页  »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此时要是双方都是同等责任的话,那一般承担的赔偿比例也是一样的。那么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情形有哪些
  
  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六)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七)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八)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九)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十)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十一)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十二)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十三)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十四)机动车溜车的;
  
  (十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十六)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七)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十八)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九)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
  
  (二十)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出主路的机动车的;
  
  (二十一)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二十二)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二十三)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黄色标志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箭头指示灯的;
  
  (二十四)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
  
  (二十五)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二十六)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
  
  (二十七)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二十八)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的;
  
  (二十九)车辆在没有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十)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二)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至于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情形有哪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哪些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

·公司申请解散公司法有何规定?
    公司申请解散公司法有何规定?公司领导不善管理导致公司经营不下去并宣告破产,公司就不得已只能申请解散公司。关于公司申请解散,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申请,甚至一点也不了解公司申请解散公司法有何规定,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讲解一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申请解散公司法相关规定 《公司法》...

·二审到核准死刑要多久执行
    所有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法院要核准核准后7天内执行。但都必须再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

·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一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是“夫妻一方或双方...

·对于父母的土地算是遗产吗?
    对于父母的土地算是遗产吗?不属于遗产的。1、农村土地不是遗产。农村土地为村集体所有,不属于村民个人所有。2、村民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指对专利权保全的具体时间。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仍需继续保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对专利权保全的时...

·过失爆炸罪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三种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三种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

·什么是合同履行方式?合同履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什么是合同履行方式?合同履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合同签订之后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双方的义务,因此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就是只有通过双方当事人履行了义务之后,才能达到合同的作用,那么对...

·商标十年以后的续展要多少钱?
    商标十年以后的续展要多少钱?商标续展所需费用为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展期内),如果找的代理机构做代理续展,服务费一般是500—1000元不等;商标续展完成时间:商标续展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3—6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审查、续展公告、核发续展证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