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法定继承中,需要区分一下继承的顺序,此时有部分继承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有一部分则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那法律中规定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哪些
  
  1、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2、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须注意,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1)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由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2)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其在法律上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2)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7、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我们了解了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代位继承人、胎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其实在法定继承中,根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法定继承人的人选只是第一步, 而要是因为遗产继承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旷工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如果员工与企业之间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双方就正式确立了劳动关系。法律会保障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而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应承担法律责任,对员工进行经济赔偿。但是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是建立在员工自己旷工的前提下,那么企业就不用承担责任。下面我们为...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一、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第一种形式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

·社会抚养费缴费流程的具体解释
    根据国家规定,违规生育的家庭,法律机构会立案侦查,根据执法人员的执法取证结果来判定是否需要像被调查人收取社会抚养费,若情节属实,那么法庭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当事人需要缴纳相关费用,而后在收取社会抚养费,对于国家而言,必须有具体的规范的流程来完成这些这些国家给予权力所查办的事情,...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的举证责任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依法承担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

·在广州打工赚了钱之后,很多人可能就会涉及到开办公司,这时就要
    在广州打工赚了钱之后,很多人可能就会涉及到开办公司,这时就要去广州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才行,这样创办的公司才会是合法的,但是我们要注意,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并不是永久有效,因此当事人在营业执照到期之前要及时去对营业执照进行续期,那广州营业执照续期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广州营业执照续...

·2023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
    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一、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原审原告):××电脑硬件公司

·怎么写债权债务承担说明协议书?
    怎么写债权债务承担说明协议书? 债权债务承担说明协议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

·济南买房子首付多少外地?
    济南买房子首付多少外地? 一般规定,买房首付首套首付不低于30%,第二套房子的首付不低于60%。 在济南买房子的条件政策 1、能提供在济南缴存了满一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 2、有着不低于拟购房屋房款30%的首付款; 3、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还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

·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一、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1、全面履行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