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
您的位置:首页  »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是很重要的。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不过关,势必会影响以后的使用,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为了更加准确无误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我国对于工程质量检测法规是有规定的。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法规的评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
  
  一、制定背景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二、制定依据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法规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二)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三)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各施工单位竣工后,只有验收合格才是对各方的负责任。同时,验收单位在进行验收时,也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验收标准,不能马马虎虎的进行验收。只有双方都秉承着负责任的态度进行施工和验收,才能确保您的利益。
  
  
  
  

·贩卖毒品罪的定义
    一、贩卖毒品罪的定义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二、贩卖毒品罪的定义 1、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
    在日常生活中,现金支付已经越来越少见,因为它已经逐渐被无现金支付方式所替代。而信用卡支付就是无现金支付的重要一环。可是,在网络黑客等技术的促进下,信用卡诈骗犯罪越来越普遍。那么,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借据的格式是什么样式的?制作是要注意什么?
    借款中最害怕出现的问题就是借款人不承认曾经借款,或者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还款,并狡辩成未约定还款期限。同时在依据借款合同,还款的时间到期后借款人却没有能力还款。这些问题在借款中是十分常见的,因此制定一个完善的借据是十分重要的。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的是一篇相对来说是比较专业的借据的格...

·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现行规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为了方便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规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的同时,又特别规定,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一、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我们知道,建筑工地由于行业特殊性,一直是伤害事故多发领域,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工兄弟,经常成为事故的受害者。那么在建筑工地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怎么索赔呢,在此,律师针对主要的几种情况,解答如下: 1、如果劳动者受雇于劳务公司...

·支付误工费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支付误工费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是否要支付误工费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有住院的话就一定要支付误工费了。如果造成的伤害却是影响到了工作,也是要承担误工费的。如果事情比较小,没有起诉到法院的话,打架协商一下就好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
    1、已达退休年bai龄但未依法享du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zhi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dao是劳动关系。领取退休金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正式离退休人员再受聘后与单位之间形成的关系是劳务关系。但用人单位继续聘用已达退休年龄人员,该人员未享有退休待遇,因此其仍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

·一、离婚时部分财产归子女是否合法?
    一、离婚时部分财产归子女是否合法?离婚时部分财产归子女是合法的,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不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协议归子女所有,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

·是否能重新申请交通事故认定
    是否能重新申请交通事故认定 伤残者在发现伤残评定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在收到评定报告的3日内向上级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伤残者需要提供有效和合法的证据,复核申请只可进行一次。 伤残者有证据能够证明法院委托的伤残评定存在下列几种情况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1、评定机构或人员...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