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驾驶员有没有高温费,高温费的发放规定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驾驶员有没有高温费,高温费的发放规定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驾驶员有没有高温费,高温费的发放规定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高温费的发放具有强制性,只要是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用人单位都必须按照当地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向员工以现金的形式发放高温费。根据高温费的发放规定,只要是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都有高温补贴,那么,驾驶员有没有高温费?
  
  一、发放高温补贴的规定?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二、驾驶员有没有高温费?
  如果驾驶员开的车和车属单位是劳动关系,是有高温补贴的,属于劳动法规定的范围。其次需要了解工作环境是否属于高温。若不存在劳动关系,则无论其是否在高温环境下工作,都是没有高温补贴的。对于代驾公司的代驾司机,某企业的公职司机都是由高温费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责任对半怎么算?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责任对半怎么算?如果事故参与各方均为机动车辆,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你赔对方的损失,你的损失由对方赔偿)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担50%。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则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

·雇佣童工触犯刑法吗
    对于用人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相信您都知道这是违法的,那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呢?换言之雇佣童工触犯刑法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雇佣童工触犯刑法吗 根据《刑法》第244条规定: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

·如何认定夫妻另一方是否同意
    《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可知,共同共有人要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必须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将该条适用到夫妻共有关系中,则意味着夫妻一方要出售夫妻共同所有房产应经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夫妻另一方同意。司法实践中,对此类纠纷的处理存在一个很难把握的事实认定即为夫妻另一方是否同意该出售行为。对此...

·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 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的实施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实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强制许可使用权。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权的取得有下列两种情况:

    一、...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性质:____
  地址:____电话: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
  籍贯:____现住址:____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

·刑拘时可以见律师吗
    可以。刑事拘留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会见和通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

·一、争取孩子抚养费技巧有哪些?
    一、争取孩子抚养费技巧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

·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一、非法拘禁罪就是非法拘押或者禁止别人的出行控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我国非法拘禁有着明确的规定,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如下 《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

·信用卡民事诉讼管辖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信用卡民事诉讼管辖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信用卡民事诉讼,属于信用卡民事纠纷。 一、持卡人透支不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民事责任,严重的恶意透支行为甚至构成信用卡犯罪 从法律上讲,信用卡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诚信履行。持卡人透支后不按约定期限偿还透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