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您的位置:首页  »  
 

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各地都会出现离婚的情况,闪婚闪离的情况更是普遍,而在这过程中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最多,离婚涉及到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这些都是要解决的,每个地方处理离婚官司的犯法有一定的出入,那么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呢?看下文中我们对厦门离婚官司的介绍。
  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一、收费标准
  最低收费123元超20万元按比例收费根据厦门法院网公布的诉讼费缴纳标准,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争议或者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一件收费245元;如果分割的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要按照0.5%的比例,收取相应的费用,不设上限。网上给出了一个计算离婚诉讼费的公式:245 (标的总额-200000)×0.5%。也就是说,如果是100万元标的额的案件,除了245元的基本费用,还要另外支付4000元。咨询证实,目前就是依照这一标准收取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不过,在一些情况下,诉讼费是可以减半收取的,如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还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就是说,在厦门打一场离婚官司,最低的诉讼费用是123元。如果原告没有在期限内预付诉讼费,会被视为撤诉。
  二、案例分析
  打离婚官司,原告要先预付诉讼费。因此,起诉时法院会要求起诉方预估涉及财产的价值,进而计算费用。有时候,原告为了少预付,有意压低涉及财产的价值。“比如,我手上的一个案子,涉及一套价值800万元的房子,但当事人自己预估为300万元。”一名法官告诉记者,这种“自降身价”的方式其实没用,因为最后做财产分割时,都要再经过相应的评估程序,最后该补交的诉讼费还得补交。一个法官每天要处理很多案件,如何准确计算诉讼费呢?其实,他们有一套系统,只要选择案件的类别,输入标的额,就会自动算出费用。每一份判决书的结尾部分都会对诉讼费用多少、由谁承担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果原告预付的费用超过了判决其应该交的费用,也会退还。简单地说,打离婚官司交费实行多退少补。法官说,离婚案件中其实不存在谁败诉、谁胜诉,很多时候,法官会判决双方分摊诉讼费用。比如,曾经有一起离婚官司涉及标的3000万元,最终诉讼费双方各付7万多元。“如今离婚涉及房产、存款、股权等财产,标的额大了,一场离婚诉讼几千元、上万元的诉讼费并不奇怪,双方分摊更公平合理,这和其他类型案件不太一样。”上述文章分析了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给出了明确的标准,根据这个标准就可以得出费用结果,具体的问题还是需要具体的分析与研究,找相关的部门以及专业人士进行分析,在一些细节上还是要把握好,不能因小失大,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有所帮助。
  
  
  

·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隐离婚是近年来的新型词汇,其主体主要是“三高人群”,即文化程度高、收入水平高、工作职位高,法律中并没有对隐离婚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我们在本文中将对隐离婚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隐离婚”一词是“隐婚”衍生反义词,不少父母为了保护孩子,不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1年6月6日关于处理抚养纠纷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收悉。
第一个问题。据你院来文所述,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孩子抚养...

·湖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23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湖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二)征收集...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继承有哪些条件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于农村经济进一步开发,对于当地的居民生活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重要的一项,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对于继承会存在一些特定条件,如果自己不能满足相应的条件就无法继承有关的权益,所以自己一定要留意此类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当事人间因承包土...

·医院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医院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一、医院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

·亲属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
    亲属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 一、亲属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劳务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许多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是。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劳务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有关劳务合同法律规定: 第一条:劳务合同的性质 1、根据劳务合同,允诺提供劳务的人负有提供约定劳务的义...

·在道路上飙车违法吗
    在道路上飙车违法吗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飙车是违法行为,会被处于罚款、治安拘留及吊销驾照等处罚;在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发布)答复如...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