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浙江省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关于浙江省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浙江省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关于浙江省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什么?
  当前,随着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越来越广泛,人们开始逐渐参与到更多的政治生活中去,对于政府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更好的让人民群众党就做主,不好的省份都开始施行政府信息公开,财务透明等措施。那么,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关于浙江省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什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内容
  
  省政府信息公开包括省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信息公开。省政府办公厅依法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省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1、省政府领导及分工
  
  2、省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3、省政府规章
  
  4、省政府工作规则、省政府及办公厅依法需公开的文件
  
  5、省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省政府重点工作
  
  7、省政府工作报告
  
  8、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9、省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10、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信息
  
  11、省政府应急管理
  
  12、省政府人事任免
  
  13、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zj.gov)“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向社会公开。另外,还将通过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公开。同时,在浙江省档案馆、浙江图书馆专门设立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公开的时限
  
  属于省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但不包括需要进行汇总、分析、加工或进行其他处理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2008年5月1日起省政府办公厅作为受理机构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省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当面提出书面申请。
  
  省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设在浙江省档案馆,地址:杭州市曙光路45号。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571-85214661 、85117866转105
  
  传真号码:0571-85214661
  
  邮编:310007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省政府办公厅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
  
  联系电话:0571-87057277
  
  传真号码:0571-87058027
  
  邮编:310025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zfxxgk.zj.gov), 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
  
  联系电话:0571-87057922
  
  (三)受理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通过现场和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书面《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书面《申请表》可在受理地点领取或自行复制或从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zj.gov)“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打印。
  
  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的,必须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时需通过网站的实名身份验证。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系统反馈的编号和密码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办理情况。
  
  申请人在填写书面《申请表》或网上电子《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如实填写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及提供信息的形式要求,特别是对所需政府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申请政府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及书面答复:
  
  (1)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如申请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属于申请人本人或涉及部分公众利益(含申请人本人),需申请人提供相关性证明而未提供的;申请内容、联系方式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形式不明确等情况,应当要求申请人予以补正后再办理。
  
  (2)属于公开范围的,其中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未主动公开,但可以通过申请公开的,按规定答复并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内容。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属于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且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的,应当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7)属于部分公开且可区分处理的,应当提供可公开部分的政府信息,同时对不予公开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8)同一申请人向本机关反复申请公开同一内容政府信息,本机关已经作出答复的,可以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必须经权利人同意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反之不予公开。
  
  3、申请的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办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经批准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和同级监察机关(省监察厅)投诉和举报。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47号
  
  联系电话:0571-87057238
  
  邮政编码:31000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根据关于浙江省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什么的主要内容,我们可以发现,政府信息完全公开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全落实的,我们要一点一点慢慢的从局部公开开始发展到完全公开。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 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
    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 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 其特征是: (1)企业数量多但规模相对比较小 (2)产品相似又彼此差别,因而需求曲线向下倾斜 (3)企业进出不受限制,资源可以在行业间转移 (4)众多小的购买者。 寡头垄断是指 一种由...

·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所需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书
2、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股份转让的决议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重新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只有身份证明能起诉离婚吗?
    当今社会,因为夫妻关系不和,吵架离婚的例子数不胜数。离婚在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了。再恩爱的夫妻,也有也有过不下去日子的一天。为了能够尽快结束双方感情,很多人会选择起诉离婚,但是只有身份证明能起诉离婚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只有身份证明能起诉离婚吗? 不可以,...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多久
    法院对起诉离婚案件的审理以婚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条件,如果原告首次起诉离婚,在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有存在和好可能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不离,过后原告再次提出起诉离婚,即为第二次起诉离婚。下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作详细介绍。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拆迁中的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
    城市的违章建筑,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

·分居两年真的可以离婚吗
     分居两年真的可以离婚吗?最近不少人都在来电咨询我们这样一个问题。分居离婚是当下不少人选择的一种方式,但也是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后,才能离婚。那到底分居两年的真的就可以离婚成功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 (一)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

·汽车撞死人保险怎么赔?
    汽车撞死人保险怎么赔?出门行车,发生交通意外总是难以避免的。许多人在购买保险后,反而更加粗心大意,使得发生车祸的概率更高。这是一种很危险的思想,万万不可因为购买了车险就掉以轻心。汽车撞死人保险怎么赔?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 一、汽车撞死人保险怎么赔? 如司机没有无证驾驶,酒...

·怎么对人身损害赔偿举证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收集需要对照
    怎么对人身损害赔偿举证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收集需要对照相应的赔偿项目收集相应的证据,而这恰恰也是解决纠纷,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的关键。那到底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受害人该如何举证,收集证据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在我国未成年工的年龄是多少岁
    未成年工有别于童工,就我国的规定来看,虽然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但却是允许单位录用未成年工的。只不过此时需要单位充分保证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而已。那具体来说在我国未成年工的年龄是多少岁?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我国未成年工的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劳动法规定 ...

·申请破产是什么?
    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最害怕出现的就是申请破产,虽然此时并不一定就会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但也是很危险的。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讲,您知道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吗?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