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

通常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之间为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 通常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之间为
您的位置:首页  »  
 

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 通常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之间为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
  
  通常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之间为避免麻烦,可能不会选择签订借款合同,而此时往往以借据的形式来出具书面凭证的。而这个借据其实也可以当做是借条,不过,但知道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贷借据怎么写
  
  民间借贷借据的内容非常的简单,无非就如下三个部分
  
  1、标题。
  
  2、首部。
  
  3、内容。
  
  3、签名与日期。
  
  首先,标题要写上“借据”、“今借到”“借款条”都可以。注意尽量不能用“证明”二字。
  
  其次,在首部写明借款人、出借人的身份信息。立借据前,一定要核对借款人的身份证,名字不能写错,防范对方用曾用名、小名、谐音字代替,并要求留借款人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对方不还款时起诉有对方的身份资料。
  
  再次,在内容部分主要包括借款原因,借款金额,支付方式,还款方式,利息计算,担保人等。
  
  借款原因要简单的写明借款人因建房或者购车等原因,便于事后对借款情节的回忆;借款金额要分别写上大写与小写;支付方式写明是交付现金还是银行汇款等。还款期限,可写可不写,因为写上的话,就要在还款之日起两年内起诉,否则一不小心就过了诉讼时效。
  
  不写的话,视为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可在实体权利保护期的20年内要求其还款;利息要注意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因为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超过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另外,因为法律支持双方对利息没有约定的,自催款之日或诉讼之日才计算利息,所以当等了几年之后发现借款人违约,到起诉时才计算利息就吃大亏了,也不利于对违约人的惩罚。所以,借据上可注明“借款人逾期还款的,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利息”之类的话就万无一失了。
  
  如果借款数额较大,律师建议你让对方能提供担保人或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最好。平时常见到借条中注有:“如到期还不上借款,自愿以个人房产抵押”等字样。这样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要想享受抵押权,必须去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才能生效,所以在借据中只要写上用房屋或者车辆做抵押,一定要到有关部门办理财产抵押登记,否则是不能享受抵押权的。
  
  最后,签名与日期。签名要注意让对方加盖指印,因为指纹是人体身份的标识之一,全国找不到一个相同的,而笔迹可以模仿,印章可以假造,而指纹作假就很难了。
  
  如果民间借贷按照这样收写借据的话,遇到不讲信誉的情形时,自己的权利就能得以保护,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就会对你主张的借款本息都会支持的。
  
  二、民间借贷借据范本
  
  民间借款借条范本
  
  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但在具体书写的时候也是有一定要求的,而不能随意的书写,不然救会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具体该怎么来写借据,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详细的讲解,同时还带来了相关借据范本,供您学习参考。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对孩子来说,拥有一个完完整整的家庭,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如今很多人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可能就会有孩子。未婚生子的这种情况,在当今社会还是比较普遍的。但是既然没有结婚,婚姻关系就是没有保障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一、没结婚的...

·一、离婚过错方是否可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一、离婚过错方是否可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有可能。 对于子女抚养权,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主要看什么过错,是否影响孩子成长。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

·钢铁产品订货合同
    ____年__月__日签订
  ┌────────────
  │      交货
  │合同号:
  │      日期
  ─────┬─────┬────┬─────┬┴─────┬──────
  品名  │ 钢质  │ 规格 │数量(...

·一、协商离婚?
    一、协商离婚有哪些手续(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建筑工程的质量把关必须要严格,因为建筑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危害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因此施工队不仅在施工过程就要注意质量问题,在施工结束后还要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只有符合验收标准才算是完工,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

·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这里造成...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二、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

·娘家拆房子女儿有份吗
    娘家拆房子女儿有份吗随着国家社会的经济发展日益发达,例如很多人都是在外打工,至于农村的老房子很多都会空出来了没人住或者放置。也有可能任由政府部门如何处置的比如进行拆迁征收,因为是政府部门的决定所以一般情况下补偿款项都会很大的。也正因为这样会造成农村的多数家庭纠纷了,私下解决不了最...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实践中,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会这么认为,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再起诉,法院就一定会判离,那么这样的观点是否有法律依据呢?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在我们进行起诉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进行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申请的有效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而且诉讼前和诉讼中申请是不一样的。那么,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吧。 一、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1)诉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