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您的位置:首页  »  
 

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谈到房产问题,无疑是涉及到离婚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应当采取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根据司法实践,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比较难以界定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一、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获得房产证的,或婚后一方父母赠送给自己的孩子,并未公证说明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2、房产由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且在婚姻存续期内获得房产证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还是其中一方的名字,都应该合法分割。
  
  房子价值按离婚时市价估计,不由买房时房价来定。若离婚时涉及房屋贷款尚未还清,则需要将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扣除,由得房方独自偿还剩余的贷款。
  
  3、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房产证的情况现在比较多,这种情况认为房屋不是完全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并不影响财产的权属划分。
  
  也就是说,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婚前婚后出资比例,参照市价而定。
  
  4、未过户的二手房或继承房,这类在离婚时还没有过户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手房未过户则涉及案外第三人,在离婚时不予分割,继承房未过户则还属于其中一方父母的财产,离婚后过户属于个人财产。
  
  5、夫妻双方没有所有权的房子,这类房子包括子女名下的房子和公租房之类只有使用权的房子。
  
  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子女个人,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不予分割;而公租房不属于任何私人所有,夫妻离婚时也是无权分割的。
  
  二、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遵守以上五种原则,这五种原则是确实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原则。这五种原则简单的说就是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不代表该房产不能进行分割。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才参考这五种原则后进行宣判。
  
  

·交通肇事罪基准刑是怎样的
    虽然在《刑法》中对不同的罪名量刑作出了规定,但现实中由于在各省市的犯罪情况不同,因此我国也允许在《刑法》规定好的量刑标准范围内,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相关罪名的基准刑。那其中交通肇事罪基准刑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 ...

·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什么?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两者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 1、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2、公安局备案; 3、刻制公司印章; 4、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5、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 6、外汇管理局审批; 7、客户根据外汇管理局审批批准的银行进行开户,包括资本金帐...

·法律规定如何解除抚养关系?
    法律规定如何解除抚养关系?抚养关系无法解除。只有收养关系才能解除。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双方就解除收养关...

·随着车流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一起交通事故毁掉的可能
    随着车流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一起交通事故毁掉的可能就是好几个幸福的家庭,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更是大大增加,现在我国把醉驾列入了可以被拘留的范围内,醉驾后可由人担保,醉驾担保人担保时间是多久?一、 ?醉驾担保人担保时间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讲,现如今我国的新婚姻法其实也就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其中,重点对夫妻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作出了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 ? ? ? ? ??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

·江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现阶段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裕,不少家庭都考虑生二胎。但是这其中还存在很多违法超生的现象,这个时候就需要超生的父母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江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就江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进行详细的解释并对比其他区域的社会抚养费。 江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各地社...

·试用期7天离职,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定的试用期,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只工作了7天就离职了,该如何结算工资了?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讲解试用期7天离职工作怎么算,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试用期7天离职,工资怎么算 1、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几类婚姻为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没有得到确认,当然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造成无效婚姻的原因很多,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一、赠与合同 1、含义 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转移,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2、性质 ①双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