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进出口押汇的定义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进出口押汇的定义
您的位置:首页  »  
 

进出口押汇的定义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进出口押汇,一般是指在不同国家的进出口商之间的交易中,A国出口商以其所开的汇票,连同货物的提单、保险单以及发票等全部有关单据为担保,向银行押借款项,而由银行持全部单据到期向B国进口商收回贷款本息的贸易融资业务活动。

    进出口押汇,依据承做押汇业务的银行(押汇行)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可以分为出口押汇和进口押汇。由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承做的押汇为出口押汇,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承做的押汇为进口押汇。依据银行办理押汇业务时有无凭信,还可以把押汇分为有凭信的押汇和无凭信的押汇。有凭信的押汇,是指押汇行除了要求出口商提供全部货运单据以外,尚须依据外地银行对进口商所签发的含有担保性质的凭信,最常见的如信用证和银行担保书。无凭信的担保,则是指押汇行在办理押汇业务时,只依据出口商所签发的汇票和所提交的全部运货单据。

·2023年南京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南京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南京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

·保证金质押合同范本怎么写?
    保证金质押合同范本怎么写? 保证金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甲方同意作为出质人,为 (在编号为 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向乙方提...

·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一、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

·多个减轻情节能跨档量刑吗
    对于被告人具有诸如重大立功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或者被告人具有两个以上减轻处罚情节,不受只下降一个量刑幅度的限制,可以下降两个甚至三个量刑幅度。刑法立法的本意对于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可以下降两个甚至三个量刑幅度,直至免除处罚,不受下降一个量刑幅度的限制,实现罪责...

·一、开发商可否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一、开发商可否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开发商不可以单方违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除非买家有违反合同并且达到可以解除合约的条件 (一)、有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因...

·兼职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关键看是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兼职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顾问式服务; 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正常全日制劳动; 第三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 第一类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一些用人单...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如果国家或者政府办理某些项目需要土地时,就会进行征地拆迁,但是这种征地行为并不是要农民无偿奉献,被征土地所述的农民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土地对农名的意义重大,所以应该对补偿标准有一定的了解,一次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在本文中主要各位介绍201...

·工资退回个人所得税能否退税?
    工资退回个人所得税能否退税?工资退回个人所得税是可以办理退税的,但应当符合条件,对于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即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二、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汇算...

·私募基金分红办法是什么?
    私募基金分红办法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分红 1、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形式派发给投资人,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以现金形式分配至少90%的基金净收益,并且每年至少一次。该暂行办法已作废,现如何...

·在父母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这不会受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影响。因此有的人想要借离婚来免除自己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这显然是不现实的。而在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了。那么在父母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父母离婚之后小...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