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很多人在前一次婚姻中可能就生育了子女,因此要是再婚的话,就担心自己不满足生育条件了。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而此时有需要提供哪些的材料才可以?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离婚再婚生育条件有哪些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二、离异再婚生育之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 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三、离婚再婚生育条件之受理时限:
  
  自批准机关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离异再婚生育之需提供的材料:
  
  ①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木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6)夫妻另一方所持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孩子的姓名、生育时间、孩次的证明);
  
  (7)夫妻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再婚生育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 张;
  
  (5)夫妻丧偶一方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于何种病、死亡时间的证明);
  
  (6)夫妻丧偶一方身边留有两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要分别写明两个孩子的姓名、出生时间);
  
  (7)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8)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 张;
  
  (5)再婚前夫妻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再婚前夫妻另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女方或男方的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确认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证明材料。
  
  离婚后再婚也是重新找到幸福的一种,再婚是否可以生育,我国也有相关的政策规定。上述列举了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可以给人们一些指导和参考。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离婚再婚的人们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准备再婚生育时,不妨先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专业律师。
  
  

·失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失火罪的司法解释我国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火罪的司法解释,但有一些相关法律条例可供您参考。《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首先一定要保持冷静,然后一定要及时进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首先一定要保持冷静,然后一定要及时进行处理事故,尤其是肇事司机千万不能逃逸。那么,交通事故在哪里处理呢?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在哪里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后去事故认定书标明的地方交罚款,通常是交警队...

·股权转让必须更改公司名字吗?
    股权转让必须更改公司名字吗? 一、股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

·大兴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大兴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兴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2014年以来,从北京大兴准备开始建设新机场伊始,大兴区域的征地拆迁问题就成为您关注的核心话题。对于家住北京大兴地区的朋友来说,机场的建设对其以后生活的重要影响程度不言而喻,机场建成之后的生活更为重要,而这就涉及到征地拆...

·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
    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 依据案件的性质不同,我国的法律将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三大诉讼都对应着不同的程序要件。民事诉讼对应的是民事诉讼程序,民事案件一般都是当事人自行到法院起诉。那么,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详情参考下文。 一、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 对...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什么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什么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3、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

·股份转让的条件和手续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有这样一种作品,是由他人委托进行创作的,此时就会涉及到委托人和受托人,那么此时对于该作品来讲就是委托作品,那么其著作权属于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委托作品,是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会约定,受托...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

·提出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长
    提出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长 一、提出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长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