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您的位置:首页  »  
 

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者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况下,单位也是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此时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按照法律的规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单位要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而具体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则是与劳动者前12个月的工资挂钩的。以上就是我们今天为您整理的内容,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第一,原、被告双方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奠基石”。很多当事人拿到交通事故责...

·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作用吗?
    1、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2、1)双方当事...

·夫妻一方想离婚怎样收集证据?
    要是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却不愿意离婚的话,意味着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此时可以考虑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才行。那究竟想离婚怎样收集证据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

·刑事案件如何请律师?请律师一般要多少钱?
    刑事案件如何请律师?请律师一般要多少钱? 虽然您都是律师,但因为擅长的方面不同,因此也就造成了实际打的案件类型不同,如果本身是擅长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却受聘来打刑事案件的话,自然此时效果肯定是不理想的。而对于当事人来讲,聘请律师来打刑事案件的,就需要知道该如何请律师,下面我们就来...

·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员工是否有效
    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员工是否有效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动者应当遵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

·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 1、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二婚死后婚前财产继承人范围有哪些
    二婚死后婚前财产继承人范围有哪些?《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

·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
    现实中,有的夫妻可能会在结婚后因为一些原因而分居,就包括工作、学习,当然也有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况。相信您都在知道夫妻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那么此时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划拨土地的价格评估
    土地价格一般是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但随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入市,特别是企业改制过程中,经常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问题,是否存在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如何开展评估工作,是不容回避的实际问题。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但对如何开展评估没有进行阐述...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劳动用工合同其实也就是指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必须要签订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签订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的形式来签订的话,则此时单位需要承担不利的责任。但是这个劳动合同书该怎么写呢?本站我们提供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