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诉讼离婚也不代表一定会准许夫妻离婚,此时需要看有没有达到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自然法官也是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但是这个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认定离婚的条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前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未完全破裂则不准离婚;而夫妻感情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何正确判断和把握法律规定,是处理离婚纠纷的基本能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有以下情形:
  一是法律规定所禁止的,违反即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婚姻法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禁止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等等,凡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符合其一即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
  三是其他情形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也是法律规定的兜底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十四条规定,其中有的规定已被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所取代。现归纳为下列几种情形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明知患精神病而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登记结婚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无悔改无和好可能的。7、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二、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限制
  我国法律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限制规定有:1、《婚姻法》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主要是从女方的身体健康、心理稳定、精神愉快、对胎儿的成长发育等因素出发,2、《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析,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至于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有家暴行为、重婚行为这些,其实都是对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表现,而此时也是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认定了感情破裂之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是什么
    一、《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

·发现小孩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吗?
    可以。在亲子关系被否认前,对非亲生的小孩进行抚养,往往是被欺骗而进行的抚养,故属欺诈性抚养关系。对于欺诈性抚养关系,因受欺诈人实际并无抚养义务,其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用对小孩的生父母而言构成不当得利,所以受欺诈人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也可以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异地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

·精神病人可以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可以负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

·法人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吗
    法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以下是具体分析。法人能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首先我们需要先确定哪些是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主体的概念以及分类:著作权主体又可以称为著作权人,就是指那些依法对作品享有著作权利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具体又有: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之分。其划分的...

·最新安装施工安全协议范本怎么写?
    最新安装施工安全协议范本怎么写? 一项工程大多会施工很长时间,这期间内就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事故。有的事故会造成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有的会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还有的会致使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减少法律风险,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事前就安全方面的问题达成协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安...

·婚姻当事人怎么才知道犯了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
    婚姻当事人怎么才知道犯了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

·怎么对交通事故中的工伤认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即构成交通事故工伤。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受害人就需要申请认定。那么,实际生活中,怎么对交通事故中的工伤认定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么对交通事故中的工伤认定 (一)单位职工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不退押金找谁投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不退押金找谁投诉? 可能对于刚刚从高校走出来的毕业生来说,租房的经历是您都所有的。但是,在租房子的时候也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说最常见的就是签定合同。还有就是押金的问题,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不退押金找谁投诉?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

·委托合同的终止
    委托合同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应有以下两种:

  一、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