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现外卖配送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现外卖配送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现外卖配送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外卖配送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今智能手机的普遍应用,使叫外卖成为了很多年轻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目前市面上外卖平台很多,从业人员素质也良莠不齐,为了防止外卖配送野蛮生长,对其做出规范还是十分有必要的。那么现外卖配送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一、现外卖配送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外卖配送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规范》对消费者关注的外卖送餐超时、餐品不完整以及卫生安全情况和外卖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均有明确规定。1、外卖配送机构应具备企业法人资质,有固定办公场所和规模化的配送队伍,同时配送箱、配送车和头盔等也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外卖配送用车宜用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商户应在10分钟内确认订单,外卖配送员应在5分钟内接单。3、外卖配送员到达消费者门口应轻声敲门;配送员不应进入消费者家中。4、配送员应年满18周岁。5、禁止配送员收取小费行为。二、外卖配送服务规范有何促进作用?从长远来讲,该《规范》的实施对消费者、商家和社会都有益处。由于这仅是一种行业规范,尚不具备约束力和法律强制力,但对外卖行业的发展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这种尚不具有强制力的规范,需要商家、外卖公司和消费者等共同遵守。《规范》中对配送服务、时间、卫生等相关要求,能促使外卖企业在以后的经营中更好地服务消费者,也是对广大消费者的尊重,让消费者放心大胆消费。只有如此,外卖配送行业才能有序健康地发展。对于外卖人员未经许可不能进入消费者家中这一点,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而在禁止收取小费方面,仅仅是行业从业者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和保证,仅是其对从业人员业务行为的规范,并非对消费者的约束。这个没有任何强制力的标准规范,并不能直接要求整个行业必须完全遵照执行,但其势必会对整个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其内容如何约定,不能代表行业整体的呼声和行为。所以,禁止收取小费这个规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如能全面实施,最大的受益者应当是消费者。”曾祥伟认为,在该点上,是否遵照执行或更为严格,是行业从业主体自身的考量。综上所述,现外卖配送服务规范将于今年的9月份正式实施,其从多个方面对外卖配送做出了详细规定。对外卖配送企业在经营场所、人员和设备配置方面做出了要求。按照规定,外卖配送员送餐时,不得进入居民家庭,也不能索要小费。并且,外卖配送人员的年龄应该大于十八岁。
  
  
  

·实践中,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然后
    实践中,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然后才能大概确定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那要是签订的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

·一、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是否连带清偿?
    一、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是否连带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连带清偿的,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

·如果购房者买二手房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话,在涉及到卖方不按照
    如果购房者买二手房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话,在涉及到卖方不按照约定交房的时候,房产中介是否有责任的问题。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卖方是负有交房义务的,但如果二手房不交房的话中介有责任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不交房中介有责任吗? 1、首先,购房者应该看看中介合同中是否有...

·随着我国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
    随着我国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道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我国在保障交通意外的发生制定了许多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在学习驾驶时我国也对这方面安全教育进行积极的引导。那交通事故一旦发生我们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流程都有哪些。 1、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

·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
    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生活中经常发生债务纠纷,对于这样的纠纷当事人要是能够协商解决的话是最好的,但要是无法协商的话,最好就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 债务纠纷官司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

·入户盗窃未遂判几年
    刑法修正案八中正式将入户盗窃的行为规定为盗窃罪,此时无论入户盗窃多少次、盗窃到财物没有,都必须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那么要是入户盗窃未遂的话应该判几年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入室盗窃的行为如何定罪构成盗窃犯罪,应当依法处理。入室盗窃就是进入他人居住生活的范围内实施盗窃的...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租房是公有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当事人无权分割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有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怎样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

·签订赠与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签订赠与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当人们无偿将自己的财物送给他人时,为保证不会出现反悔现象,一般都会选择签订赠与合同。签订合同既然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那就一定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签订赠与民法典律后果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一下赠与民法典律后果是什么? 一、赠与民法典律后果...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被告应该怎么处理?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被告应该怎么处理?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被告怎么处理 在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后,又向同一法院以此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情形中,基于法律禁止二重诉讼的精神,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5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此情形应予审查:若符合该解释第14条规定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