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
  
  一、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主控项目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润。
  
  (2)一般抹灰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抹灰层与基层之间的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2)一般项目
  
  (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抹灰表面平整。
  
  (3)抹灰层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上,罩面石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二、室内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标 准:普通抹灰(最少两遍成活)
  
  2、质量要求:合格,检查验收标准按附表1《室内墙面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控制表》相关要求。
  
  3、工 序:吊立线→贴灰饼→做冲筋→抹底层灰(聚合物砂浆,分层赶平)→粘贴耐碱纤维网→抹面灰→最后压光。
  
  4、抹灰层厚度控制:总厚度≤20mm,底层抹灰厚度5mm~8mm,面层灰厚度7mm~12mm。
  
  5、质量控制一般要求:
  
  (1)抹灰前,砖墙、混凝土等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
  
  (2)抹灰前,应先检查基层表面的平整度,并用与打底相同的水泥砂浆贴灰饼、做冲筋。
  
  (3)抹灰砂浆均应采用机械搅拌,并要做到每盘砂浆计量准确,搅拌均匀,颜色一致。
  
  (4)严禁随意调整砂浆配合比,必须保证砂浆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5)严禁砂浆过时、过期使用(放置时间大于3小时)。
  
  (6)对于面的混凝土柱、梁基层,应先作“毛化处理”
  
  (7)底层抹灰面强度达到60%~70%时间方可抹面层灰,严禁一次成型。
  
  (8)成型的抹灰层不得有裂纹、抹痕和接槎现象。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得空鼓。
  
  (9)正式抹灰作业前,按要求在次要部位做块样板,经施工、建设、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施工。
  
  (10)根据气候条件,适时对抹灰面进行养护工作。
  
  抹灰工程是室内装修工程的一个子工程,故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需要根据室内装修的规定进行。抹灰工程有主控项目以及一般项目之分,两者都需要按照特定的工序进行,在工人施工的工程中,需要对粉刷的厚度、强度严格把握。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经成立并存续至实施后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在劳动者与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离婚男方死亡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孩子的抚养费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对于未离婚的家庭,需要承担未满18周岁的孩子的合理费用。对于已经离异的家庭为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根据自己的能力按期足额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男方死亡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

·农村集体土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农村集体土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农村集体分配的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土地不是遗产。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父母的房屋还是一起继承的,除非有遗嘱排斥了一方的继承权。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能分离,只要房屋在,宅基地也就能免费用了。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个人没有...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一、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行为 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司法拍卖房屋其实也就是法院对查封的房屋依法进行拍卖,在获得了
    司法拍卖房屋其实也就是法院对查封的房屋依法进行拍卖,在获得了相应的房款之后,就会用这部分房款优先偿还债权人。然而进行司法拍卖也是有具体流程的。那么司法拍卖房屋的竞拍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司法拍卖房屋的竞拍流程有哪些 1、竞买...

·男方出轨了孩子判给谁,怎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在现实生活中,当男方出轨后,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呢?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出于对孩子身心健康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都是权衡问题。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解答男方出轨了孩子判给谁的问题。 一、男方出轨了孩子判给谁 1、从法律层面讲,男方出轨和孩子判决给谁抚养并没有直接的联...

·委托培训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委托培训协议在生活中非常常见,它往往都有三方当事人,委托方、被委托方以及接受培训的第三方,那么您知道委托培训协议该怎么写吗?我们下文介绍了一篇委托培训协议的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委托培训协议 甲方(培训单位): 乙方(委托培训单位): 丙方(学生): 为了开辟人才培...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15岁找不到工作。 法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

·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在感情不和发现对方并不适合于自己的另一半便会出现夫妻双方离婚的现象,那么这时候也就意味着会牵涉到自己子女的归属问题,即便子女跟了任何一方,另一个都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我们通过以下资料简...

·合同法提起诉讼的法院管辖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提起诉讼的法院管辖问题是怎么规定的?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