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您的位置:首页  »  
 

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这样的情况比较常见,一般的规定您也都比较清楚。但如果夫妻双方或有一方为军人,要离婚的时候情况可能就比较复杂了。那么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
  
  (一)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一方有一“票”否决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军人的这一意愿,尽量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但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时取决于军人一方有无重大过错。
  
  (二)军人行使离婚否决权之后,要积极做好化解婚姻危机的工作。
  
  (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投下离婚的赞成“票”。如果配偶与第三者通奸、同居、重婚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经教育毫无悔改的诚意,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作为军人一方,应适时地、十分理智地为离婚投下一张赞成“票”。
  
  (四)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五)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
  
  二、和军人离婚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关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解”是“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是必须程序。
  
  (二)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它分两种情况:
  
  1、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这里的“调解”是“视情”和 “可商请”,都不是“必须”或“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二是第一种情况是“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即这个证明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第二种情况是“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即这个证明不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是关于调解状况的证明。
  
  (三)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出证程序。它也分两种情况:
  
  1、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对这两种情况,都未规定军内调解程序;二是对第二种情况,之所以政治机关原则上不得出具同意离婚证明,是因为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即除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外,是否同意离婚是军人的个人权利,政治机关不能代替军人做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决定。
  
  根据上文的介绍可以知道,和军人离婚的条件比较特殊,如果您遇到这样的问题,建议寻找网站的专业律师咨询,以便更好的帮助您解决问题。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医疗赔偿如何算残疾生活补助
    医疗赔偿如何算残疾生活补助医疗赔偿的项目也是比较多的,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也是有所不同的。已经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残疾患者,他的生活补助该如何计算?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医疗赔偿如何算残疾生活补助《条例》规定,残疾生活补助费计算方法是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

·年年起诉增加抚养费可以吗?
    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孩子年龄的增长。孩子的教育以及生活的支出越来越多,离婚的家庭想要多从对方手中多拿些费用,所需要具备的条件,我们做了一些整理。年年起诉增加抚养费可以吗?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如何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去保障自己的权益。今天的我们就给您解答一下关于年年起诉增加抚养费的相...

·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
    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原则各国刑法所采取的原则有所不同,主要有吸收原则、并科原则、限制加重原则与混合原则。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

·珠海青湾鱼塘征收标准是什么样的
    珠海青湾鱼塘征收标准是什么样的近日,《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实施。分别对田地、山林地、果树、花地、苗圃地、荷花塘、莲藕塘、竹林、鱼塘、禽畜养殖场、滩涂、蚝田、坟地、水利设施、建筑物、晒谷场地坪、化粪池、水井等都作出了详细的补偿规定,...

·试用期未过的员工能否辞退
    试用期未过的员工能否辞退?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一、离婚后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
    一、离婚后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贷款此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为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1、若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

·离婚后小孩探视权几天的探视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未获得子女归属权的一方对子女有探视的权利。探视的具体时间、范围内次数、时长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参与调解,拒不执行的,法院可派人陪同探视子女。若其中一方有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探视将被终止。探视方可拥有离婚后小孩探视权几天进行探视?以下是相关规定: 一...

·申请职务侵占罪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申请职务侵占罪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在职场中不能因为职业之便而占用公司或他人的财务,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罪一经发现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如果侵占期间造成了被害人财物的损失,被害人有权有权要求侵占者对被损害的财物进行赔偿。那么申请职务侵占...

·职务作品创作合同包括创作人吗?
     一、职务作品创作合同包括创作人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是不能通过合同约定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只能按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

·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是损坏房子及其配套措施。如果出租人无理由不退押金是违法的,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押金作用,如,没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