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一、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1、融资主体不同。
  
  传统的公司融资是以项目发起人作为融资的主体,银行或其他资金提供者是否向该公司贷款或投入资金,一方面取决于该公司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取决于公司的总体信用状况。因为公司融资不仅以公司的未来收益偿还贷款,还以公司的其他资产作为担保。项目融资的融资主体即是项目公司本身,银行或其他资金提供者能否如期投入资金,完全取决于项目的未来收益,追索也仅限于项目的未来收益和项目建成后的资产。
  
  2、融资基础不同。
  
  在项目融资中,贷款人能否给予项目贷款主要依据项目的经济强度,考虑项目在贷款期内能产生多少现金流量用于还款,贷款的数量、利率和融资结构的安排完全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而传统融资主要依赖于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
  
  3、追索程度不同。
  
  项目融资属于有限追索或无追索。贷款人可以在某个特定阶段或规定的范围内,对项目借款人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义务之外的任何财产。传统融资方式属于完全追索。借款人必须以本身的资产作抵押,如项目失败,而该项目不足以还本付息,贷款方则有权将借款方的其他资产作为抵押品拍卖,直到贷款本息偿清为止。
  
  4、风险分担不同。
  
  采用项目融资方式的都是大型项目,它投资巨大,建设期长参与的利益相关者众多,并且会经常吸引外资。因此,其风险种类有信用风险、完工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环境保护风险、国家风险等。利益相关者通过严格的法律合同可以依据各方的利益,把责任和风险合理分担,从而保证项目融资的顺利实施。而传统融资的项目风险往往集中于投资者、贷款者、担保者,风险相对集中,难以分担。
  
  5、债务比例不同。
  
  项目融资可以允许项目发起人投入较少的股本,进行高比例的负债,对投资者的股权出资所占的比例要求不高,可以实现90%以上的负债。在传统融资方式下,一般要求负债率在40 %-60%之间,投资者自由资金的比例至少要达到40%以上才能融资。
  
  6、会计处理不同。
  
  项目融资是资产负债表外的融资,项目的债务不出现在项目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上的融资。在传统公司融资中,项目债务是投资者债务的一部分,出现在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上。
  
  7、融资成本不同。
  
  项目融资与传统融资相比成本较高,这主要是由于项目融资的前期工作量非常大,又是有限追索性质造成的。项目融资的成本包括融资的前期费用和利息成本两部分。
  
  二、什么是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指为建设和经营项目设立新的项目法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还贷。其基本特点是,项目的投资决策由项目发起人(企业或政府)作出,项目发起人发起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财务独立,以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来偿还债务,并以自身的资产承担债务担保责任。债权人仅对项目本身的资产和盈利能力具有追索权,而对项目发起人没有追索权。在这种融资结构安排下,项目能否还贷仅仅取决于项目是否有可靠充足的财务效益,因此又称“现金流量融资”。同时,这种融资组织形式下,债务和股本的结构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项目的现金流量及项目的还本付息风险,因此又称为“结构式融资”。项目融资组织形式下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
  
  三、什么是公司融资?
  
  公司融资,又称企业融资,是指由现有企业筹集资金并完成项目投资建设的组织形式。在这种组织结构安排下,不组建新的项目法人,项目由现有企业发起,现有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承担投资风险,也承担决策责任。现有企业除投人权益资金外,还以其自身信用为项目筹集债务资金,并承担项目负债融资的债务风险。整个现有企业(包括项目本身)的现金流量和资产都可用于偿还债务,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公司融资组织结构下的投资项目,既可以是利用原有资产的改扩建项目,也可以是新建项目。
  
  总的来说,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有融资的主体和基础不同、追索权特征不同、还款来源不同、担保结构不同等方面。另外,项目融资的会计处理方式与公司融资也大有不同,其融资债务是不会出现在项目投资者的负债表上的融资的且项目融资成本较高,相反则公司融资的成本较低。
  
  
  
  
  

·怎样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申请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关系进行解除的话,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才可以。除了一些正常情况下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件诉讼以外,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院大多数在一审的时候就会判决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怎样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怎样向法院申请...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可以,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

·放弃继承权可以委托吗?
    放弃继承权可以委托吗?可以。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委托他人到办理继承的公证处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可以在继承公证书上由代理人代替签署放弃继承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

·汽车全险丢了怎么办
    汽车的保险单非常的重要,保险单丢失不见了之后,一定要及时进行补办。补办前需要带好相关的材料和证件。被保险人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和汽车的行驶证原件,到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补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一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民事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判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2、民事公益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公益诉讼仅仅是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

·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

·刑事拘留后多久提请批捕
    一、刑事拘留后多久提请批捕?1、一般是刑拘以后的3天内提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

·骗取出境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骗取出境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骗取出境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境证件),为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应当立案侦查 2、骗取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

·单位辞退员工的条款有哪些规定
    单位辞退员工的条款有哪些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

·外资企业成立流程是怎么样的
    外资企业成立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外资企业成立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首先需要申报项目立项,接着提交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向外经贸审批机关申请审批,取得批准证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在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前,要先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