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非法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非法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
您的位置:首页  »  
 

非法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有很多企业以高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这里的吸收资金有分为私募和非法集资,我国目前对这两者的界限不明,不过,对于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就属于诈骗。下面是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具体解释?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非法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 ?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非法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答案是肯定的,一般非法吸收资金的人都有记载诈骗罪,只要向公安机关自首并解释控制就没有问题。不过,如果非法集资行为是有归还的目的,情形比较严重的或者非法吸收个人人数在100人以上、单位在500人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出租住房合同书样本是怎样的?
     许多公民因为买不起房子就只能暂时性地通过租别人所有的房子来居住,二者因为产生了经济的往来和法律的各种关系就要求必须有相应的出租住房合同来保障双方的权利不被侵犯,其实签订合同书内容中主要就是房屋和当事人的信息以及出租的具体事宜和费用的规定。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出租住房合同...

·车身划痕险多少
    车身划痕险多少钱,有必要买保险吗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除了交强险是给爱车必须买的保险外,一般也会有人给爱车买一些其他的保险,比如在小区停车的可能会有时候遇到爱车被划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汽车划痕险了,那么汽车身划痕险多少钱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一、划痕险多少钱 划痕险...

·2023事实婚姻的解除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解除是怎样的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

·离婚了另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多少?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在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明确的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毕竟此时男女要解除了婚姻关系,日后自然就是分开生活的,而孩子只有一个就要确定实际由哪一方抚养孩子,而另一方又该支付多少的抚养费。对此,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了另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多少。 一、...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只要是正常的劳动人员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受到保护,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已发生了劳动纠纷,有的时候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利益,我们经常听到的劳动合同纠纷一般都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但也有一些不管用人单位如何让员工签...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

·在我国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谁给
    如果说到现在为止都有人根本就不了解我国的婚姻法,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在当今这个法制时代居然不了解婚姻法是非常的不可思议的。但生活当中确实如此,有些人在离婚以后可能会像对方的父母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因为本身当事人根本就不知道,在我国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谁给?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后子女抚...

·赌博最高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赌博最高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二、如...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重点内容? 一、抓好3个环节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筑装修工程的节能同样要注意节能设计、施工管理和材料、产品选购等3个环节。 1、进行装修...

·提出辞职但公司不批可以离职吗?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