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滞纳金中不存在的,现在合同法只规定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的责任。在合同中约定滞纳金中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滞纳金属早期时银行常用的计算迟延还款责任的方式。二、对违约金和滞纳金的解析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规范的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从种类上看违约金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定违约金,一种是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预先规定的一方当事人在违约时,按照一定的数额或者一定的比例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可以是一定的数额,也可以是一定比例。约定的违约金是指支付的数额及条件均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由于违约金被视为当事人对事后发生的损失的预先估算,因此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可能与实际的损失有些出入。只要不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这一出入是应当允许的。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滞纳金,指国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职能的顺利实现,对迟延履行缴纳法定税费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带有国家强制力的惩罚性的货币金额。目前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滞纳金只存在于税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收费,而这些项目的收取主体要么是国家行政机关,要么是国家授权管理公用事业的事业单位。在这些主体与税费缴纳主体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是一种纵向法律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在这里面,滞纳金,就明显带有国家公权力的性质。滞纳金的存在基础是国家主权,道德基础是社会公共利益高于公民个人利益,执行基础是国家公权力,收取的前提是缴纳主体超出法定期限未履行义务。所以滞纳金具有惩罚性和国家强制刑性。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合同滞纳金标准在立法上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来说,有权征收滞纳金的主体是事业机关,后者税务机关,对于处于平等关系的社会经济主体之间,是不能收取滞纳金的,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经济违约金。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那么就是当然无效的。那在合同在无效之后将在就一定要返还财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后,原...

·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一、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程序。当然,合同办理公证有两大好处: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

·拆迁安置自建房能否交易?
    一、拆迁安置自建房能否交易?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其权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而其它任何房产证...

·选择房屋户型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肯定还是想要选一套比较好的房屋,这样日后自己住的舒心,也不会产生太多的麻烦。而中国人在选房的时候比较讲究,对房屋的户型要求也相对较高。那通常选择房屋户型的标准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房子的户型好,晴朗的天气,白天所有房间不需要开灯,光照也充...

·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

·最新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行贿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390条) (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

·
    ...

·危险驾驶罪量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

·一、受轻伤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受轻伤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之间,具体情况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处理:(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

·定罪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定罪的三个条件是什么?1.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定罪权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法院通过自己的职能活动,查明犯罪事实,根据规定确认行为的犯罪性,这就是定罪活动。因此,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2.定罪的客体是侵害法益的行为侵害法益的行为是定罪的客体,因而只有对行为才能认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