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有哪些?
  
  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不仅需要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步骤仔细完成工作,还需要有专门的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状况的验收。在具体的验收活动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也有不同的资质等级,不同级别的检测单位可以接受不同的工做任务。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概念介绍
  
  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坝、堤、水闸、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物、地基处理)建设、水电站建设、水泵站建设、水力机械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动化信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以及与防汛抗旱有关的道路、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管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详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
  
  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1、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0 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 5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5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 2 座;
  
  (2)过闸流量≥50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 10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4)总装机容量 5MW(或流量≥25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
  
  (5)洞径≥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500 米的水工隧洞 4 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5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 12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12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8 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2、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 5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3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 2 座;
  
  (2)过闸流量 6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 1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4)总装机容量 500KW(或流量≥8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
  
  (5)洞径≥4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200 米的水工隧洞 3 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2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 6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6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4 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3、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一共包括三个等级。一级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于所有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都可以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法的鉴定报告,其他资质的检测单位不能越级接受检测工做任务。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在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
    在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一、在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双方协商而定,并没有好坏之说,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如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自还款到期后的三年内有效。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诈骗罪是刑法多少条,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内容,实际上,通过非法占有为目的,并用了不合理的手段,骗取巨额财产,都将会构成诈骗罪,受到一定的刑事处罚。下面我们就简要讲述一下有关诈骗罪是刑法多少条以及它的构成要件等相关内容,帮助您做一个了解。 一、诈骗罪是刑法多少条 我国《刑法》第26...

·新员工批量入职办理入职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有很多大学生或者是在家务农的农民出去上外面工作,由于思想比较单纯,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用人单位只要应聘之后,就不知道如何去办理入职手续。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很有可能危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新员工批量入职办理入职手续是怎样的?您一起来了解下。 一、新员工办入职要注意什么? ...

·我们大家都知道如果离婚的案例发生了
    我们您都知道如果离婚的案例发生了,那么肯定都是有一定的争议问题。房产方面的问题对于离婚来说基本上就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了。对于离婚房产分割我们国家是按照婚前房产婚后房产和婚内房产来进行规定的。那么离婚房产分割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

·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一、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1、新车第一次投保,影响车险费率的因素主要有驾驶人的性别和年龄、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行驶区域等方面。根据目前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驾驶人的年龄、是否新手以及车辆常由一人驾驶还是两人驾驶是影响车险费率的因素,年纪稍大的...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对的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做了哪些修改
    一、此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修改有什么变化? 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条文,由原来的两条扩充为4条,主要表现在“三个增加”上。即: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

·有限公司禁止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有限公司禁止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一、有限公司禁止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
    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甲方于年月日生育了小孩,系双方的小孩,现双方同意小孩由甲方携带抚养随甲方生活。二、乙方自愿支付小孩抚养费元,乙方在年月日前支付元,余下分付清,每年支付元,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抚养费必须作为专款用在小孩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开支...

·在涉及到房屋方面的事情时,多数都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书面合同,
    在涉及到房屋方面的事情时,多数都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书面合同,进行房屋租赁,当然签订的就是房屋租赁合同了。但是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大部分的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