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用混凝土混合并控制作出的预定尺寸,所形成的构造部分就被称为模板,模板工程是在混凝土施工中的一种临时架构,但它在施工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为了防止问题的发生,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下文为您解答。
  一、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模板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何题是:塌模、爆胀模、模板下挠、截面超差、拼缝不严、乱用脱模剂、乱拆防止上述问题发生,保证模板施工质量的控制措施是:(1) 模板施工之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模板专项设计,口对模板材料选用、排板、模板整体和支撑系统刚度、稳定性等进行设计,监理人员应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支撑体系刚度、稳定性,墙、柱、梁侧模对拉螺栓的选型布置等设计是否可靠,并以此为依据检查模板施工。(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图检查模板安装的轴线、标高、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拼接缝等是否超差。(3) 施工中应定期检查模板、支架的损耗情况,出现损坏及时维修,防止出现模板本身缺陷造成工程质量隐患。(4) 施工中应加强模板脱模剂的使用管理,对于影响结构、装饰工程质量的油质隔离剂不宜使用,严禁使用废机油。隔离剂应涂刷均匀,无漏涂。(5) 拆模应严格按混凝土强度满足原则,加强拆模报验管理工作。(6) 梁、板跨度大于等于4m时,模板应预先起拱1/1000? 3/1000。(7) 应当注意回填土上的支模要有可靠的防止回填土沉陷引起模板下挠的措施。
  二、模板工程的简介
  制作、组装、运用及拆除在混凝土施工中用以使混凝土成型的构造设施的工作。使混凝土成型的构造设施称为模板。其构造包括面板体系和支撑体系。面板体系包括面板和所联系的肋条;支撑体系包括纵横围囹、承托梁、承托桁架、悬臂梁、悬臂桁架、支柱、斜撑与拉条等。早期普遍用木材制作模板。20世纪50年代以后,逐步发展到采用钢材、胶合板、钢筋混凝土,或是钢、木、混凝土等材料混合使用。也有以薄板钢材制作具有一定比例模数的定型组合钢模板,用“U”形卡、“L”形插销、钩头螺栓、蝶形扣件等附件拼成各种形状及不同面积的模板。20世纪70年代以后,滑模技术有较大发展。采用滑模可以大幅度地节约原材料与费用,显著提高工程质量与施工速度。为此,不仅在民用建筑中采用,在水工建筑物如闸室、孔洞、墩墙、井筒、隧洞、溢洪道、大坝溢流面等施工中也广泛采用滑模,坝、斜井施工则开始试用。上文中详细列举出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方法有哪些,根据模板工程施工中经常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队应该时刻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证模板工程的质量,能够更好的进行构造设施的工作,也保证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问题。
  
  
  

·女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
    女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是民法典就离婚时夫妻间权利义务延伸而形成的一项权益保护制度。请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必须符...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公安部规定》...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哪些房屋不能抵押
    有些房地产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用来作抵押。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抵押,否则不但起不来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

·债务人怎样写借条是无效的?
    债务人怎样写借条是无效的?欠条需要注明欠款的数额、同时必须有欠款人签字。一张欠条如果缺失前面任何一个要素都是无效的。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总则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最后,欠条到...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不可以的,抚养权在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是法定的,必须对孩子进行抚养。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如果另一方选择同意抚养子女,则今后子女有对方抚养,你只需按时交付子女抚养费即可。但如果夫妻双方均选择放弃子女抚养权,这...

·劳动纠纷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6个月内执行。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造成了劳动者的死亡,而此时死亡的情况并不算在工伤伤残等级里面,这是格外的,并且在具体做出赔偿的时候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与工伤伤残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下文中,我们带来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

·怎样能证明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结婚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一、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一) 无抵押担保公司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

·交通事故逝者特殊遗体整容费能否单列赔偿
    特殊遗体整容是一项特殊的遗体处理技术。逝者因高空坠楼、车祸、溺水等意外事故离世,导致遗体毁容或受创、变形严重,殡葬专业人士会采用一些特别的技术手法对这类遗体进行整容修复,让遭遇不幸的逝者可以体面地告别世界。 但这笔特殊的花费少则几千,多则数万,在追偿时该如何界定? 法院认...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