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水利工程师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职业,但是同时这也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水利工程的完成需要工程师们格外的注重工程的质量,当然了,会有专业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的检测。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
  
  人员配备、业绩、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等级
  
  甲级
  
  乙级
  
  人员配备
  
  经考试合格的检测人员
  
  ≥15人(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7人)
  
  ≥10人(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主要负责人
  
  具有10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
  
  具有8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
  
  具有10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8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
  
  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3个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含一级堤防)或6个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含二级堤防)的主要检测任务。
  
  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二、检测能力要求
  
  类别
  
  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
  
  甲级
  
  (一)土工指标检测11项
  
  含水率、比重、密度、颗粒级配、相对密度、击实、三轴压缩强度、渗透系数、固结、休止角、有机质
  
  (二)岩石(体)指标检测8项
  
  密度、含水率、饱和与天然抗压强度、抗剪强度、弹性模量、岩石(体)声波速度、变形模量、抗拉强度
  
  (三)基础处理工程检测7项
  
  原位密度、标准贯入、地基承载力、桩承载力、桩(墙)身结构完整性、锚索(杆)拉拔试验、压(注)水试验
  
  (四)土工合成材料检测11项
  
  单位面积质量、厚度、拉伸强度、撕裂强度、顶破强度、落锥贯入度、伸长率、等效孔径、渗透系数、抗渗性、老化特性
  
  乙级
  
  (一)土工指标检测7项
  
  含水率、比重、密度、颗粒级配、相对密度、击实、渗透系数
  
  (二)岩石(体)指标检测4项
  
  密度、含水率、饱和与天然抗压强度、弹性模量
  
  (三)基础处理工程检测4项
  
  原位密度、标准贯入、地基承载力、桩承载力
  
  (四)土工合成材料检测6项
  
  单位面积质量、厚度、拉伸强度、撕裂强度、顶破强度、伸长率
  
  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 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 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 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申请甲级资质的,还需提交近三年承担质量检测业务的委托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
  
  第七条 审批机关收到检测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检测单位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检测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等级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检测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审批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第九条 《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检测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原审批机关应当重点核查检测单位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场所的变动情况,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条检测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60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等级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检测单位发生分立的,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 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
  
  第十四条 检测单位不得转包质量检测业务;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分包质量检测业务。
  
  第十五条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由检测单位提出方案,经委托方确认后实施。 检测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 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首先您需要知道的是,水利工程质量的检测是必须的一个环节,其次,检测的机构以及人员都是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的,比如说检测的人员需要经过考试并且合格。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现在离婚可以自动离婚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现在离婚可以自动离婚可能性有多大法律上是不存在的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对患者的具体损害程度作出鉴定,然后才能确定下一步该如何做,怎么进行赔偿。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呢?要是机构选择的不够规范的话,可能会导致鉴定结果不被认可。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相关内容。一、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

·误工费与劳务费的区别有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认为误工费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或是因意外事故,如车祸、高空坠落等受到损伤而影响到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费用,作为伤者是有权要求企业赔偿自己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而劳务费许多人可能都会认为就是工资,但其实不然,劳务费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就我国的拘留来看,常见的就包括了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虽然他们都属于拘留的一种,但具体的含义、适用的情形、场合却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帮助你了解相关内容。 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

·一、罪犯在假释期内犯新罪是累犯么?
    一、罪犯在假释期内犯新罪是累犯么?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

·企业欠钱不还了怎么办?
    企业欠钱不还了怎么办?企业欠钱不还的,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能随父亲吗?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能随父亲吗? 1、可以上户口,也可以入孩子父亲的户头,这要看你们双方的协商了。2、非婚生子女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3、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哪些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哪些规定?一项工程会包括许多小的分项工程,工程的验收是否合格实际上是由这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否合格决定的。每一项分项工程的验收标准都是不同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相关的规定,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哪些规定? ...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到赔偿要多久
    如果说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用人单位可以积极的进行配合的话,那么员工工伤的整体处理将会十分顺利。不过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大多数员工的工伤在维权的时候都是比较困难的。有的时候即使拿到工伤鉴定的结果书,但是赔偿款却迟迟拿不到手。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到赔偿要多久? ...

·一、一方出轨男女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一、一方出轨男女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时,如果因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分以下几种方式: (1)双方协商决定 夫妻离婚时,一般情况下,两人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来分割。协商时,需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在两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由分割。这个也是夫妻离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