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后男孩由谁抚养好,离婚时可放弃子女抚养费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后男孩由谁抚养好,离婚时可放弃子女抚养费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后男孩由谁抚养好,离婚时可放弃子女抚养费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实际由一方抚养孩子,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通常离婚后男孩由谁抚养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搞得清楚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后男孩由谁抚养好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五)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离婚时可放弃子女抚养费吗
  离婚时,放弃抚育费的协议实际上是一个由父母一方基于亲权行使代理子女进行财产管理的权利而作出的合同,这个合同抛弃了该子女的要求父或母其中一方给付抚育费的财产权利,其成立的前提是保证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幸福,至少不能对其应有权利进行损害。根据各国立法实践,亲权包括对子女的身体监护和财产管理,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其代理行为原则上限于财产法上的行为,而不及于身份上的行为,因为身份行为不容代理。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只能进行相应的民事活动,其他的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须代理人同意等规定也只是指财产方面而言。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异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亲子关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为权利人所处分的法律关系,不得为权利人所抛弃。离婚后,父母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但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并未解除,父母仍应承担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故子女可以在必要时超出原协议,要求父母任何一方给付抚育费。另外,父母双方对抚养子女进行的约定,都是义务人之间对义务承担的约定,犹如夫妻双方约定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样,只对义务双方有约束力,当该协议损害权利人利益时,权利人仍享有诉权。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相对就要大一些。当然,此时不清楚该怎么收集有利证据的话,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相信一定可以帮助你更好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效是多久 按照我国劳动法当中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超出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要求员工加班的话,那么必须按照加班的时间给员工发放相应的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自己的加班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效是...

·一、关于重婚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重婚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

·直系亲属遗产分配比例中各占多少?
    直系亲属遗产分配比例中各占多少?如果有有效遗嘱的话,按遗嘱的内容继承,没有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

·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发生医疗纠纷,为了确定患者受损程度,提出会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医疗单位需要根据鉴定结果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的规定。 一、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

·工程质量鉴定深圳市的负责机构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深圳市的负责机构是什么? 人百分之七八十的活动都在建筑物下面进行,如果工程质量不过关,意味着我们的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由此可见,工程质量鉴定的重要性。深圳市工程质量监督总局是一个工程质量鉴定机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工程质量鉴定深圳市的有关知识。 一、工程质量...

·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则是重中之重,涉外离婚也不例外。但是只要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协商,也是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这个时候,最好签订一份抚养权的协议书,以便后期一方反悔产生纠纷。下面,我们介绍了一篇抚养权的协议书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协议书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

·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与完全负刑事责任三个年龄阶段:
    ...

·北京工伤认定书样子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是较为常见的,我们知道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为了规范工伤认定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对工伤认定书的模板进行了规定,不同地方施行的政策不同,有可能工伤认定书存在着差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北京工伤认定书样子的相关信息。 一、北京工伤认定书样子 申请人:×××,...

·哪些情况下房屋不能出租
    哪些情况下房屋不能出租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医患协议司法确认存在哪些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
    医患协议司法确认存在哪些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在发生医患纠纷后,处理医疗纠纷的办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行政单位介入进行调节等,但很多患者由于过分依赖司法力量,故而会财务司法确认的办法,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司法确认处理的效果是比较明显的,但是医患协议司法确认依旧存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